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計算標準是: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被扶養人生活費該如何給付?文道全律師解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被扶養人生活費該如何給付”這個問題。首先,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其次,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最高院司法解釋對被扶養人生活費是如何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擴展資料
文山市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原告主體特殊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受害人前“婆婆”主張因受害人死亡應獲得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就未獲得支持。
受害人竇某的前夫于1984年過世,竇某帶著三個子女于次年與現任丈夫謝某結婚并共同生育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了子女。后因其前夫的母親王某(1936年生)年老體弱難以獨自生活,便將王某接到身邊與家人共同生活。2017年10月,竇某與謝某不幸在交通事故中雙亡。
2018年3月,竇某與謝某的子女(包括竇某與前夫的子女)、謝某的母親以及王某一起作為原告將肇事司機、保險公司等相關當事人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其中王某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4.6萬余元。
經審理,文山市法院認為,王某系竇某前夫的母親,兩人之間并無血緣上的親屬關系或法律上的扶養義務。竇某將王某接至家中扶養系基于道德和孝道,其行為值得肯定,但竇某并非王某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故法院沒有支持王某主張的被扶養人生活費。
參考資料來源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給付條件 :人民法制網-前“婆婆”主張被扶養人生活費 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