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交通事故中撫養人包括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
1、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依據我國《婚姻法》第21條、28條及29條的規定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此類被扶養人應該包括:未成年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與未成年外孫子女;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2、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何謂近親屬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解釋》雖未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都作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了解釋。“近親屬”應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因此,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包括: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配偶;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父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兄、姐。
交通事故中被撫養人有哪些 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1.交通事故中如何確定被撫養人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被扶養人是指喪失勞動能力、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支出計算。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到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應當計算二十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相應地,家屬的范圍有:
1.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如未成年人、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撫養的未成年人的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被贍養人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來源。配偶、父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等。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收入來源的。
原告要主張被扶養人的生活費,必須證明被扶養人無行為能力,沒有其他收入來源。是否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由有資質的鑒定部門認定。所以原告起訴后,應該向法院申請,由法院指定有資質的機構做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可以要求當地民政部門或者街道開具證明。
二、交通事故中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
1.受害者是城市居民。
(1)不滿18周歲
2013年×(18-實際年齡)×傷殘補償系數÷被贍養人數
(2)18-60歲
被贍養人沒有勞動能力,也沒有其他收入來源。12013×20年×傷殘補償系數
(3)60-75歲
2013年× [20-(實際年齡-60)]×傷殘補償系數÷被贍養人數
(4)75周歲以上。
2013年× 5年×傷殘補償系數÷被贍養人數
2.受害者是農村居民。
(1)不滿18周歲
417×(18-實際年齡)×傷殘補償系數÷被贍養人數
(2)18-60歲
贍養人無勞動能力且無其他收入來源,4417×20年×傷殘補償系數。
(3)60-75歲
417× [20-(實際年齡-60)]×傷殘補償系數÷被贍養人數
(4)75周歲以上。
417×傷殘補償系數× 5年÷被贍養人數
@2019
交通事故中配偶能否作為被撫養人獲得被撫養人生活費?一般情況下不能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沒有義務撫養配偶。具體情況根據法院判決決定。交通事故中人身損害糾紛屬于典型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的侵權案件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關于侵權責任的規定在我國各相關法律法規中均有涉及。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配偶作為被扶養人的合法性。
我國法律將加害人對受害人扶養的人所賠償的費用稱為“被扶養人生活費”。筆者認為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這里的“扶養”應作廣義理解,不僅包括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以及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也應當包括夫妻間的相互扶養。
依據 《婚姻法》第20條規定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而被扶養人生活費,屬于因加害人的侵權行為造成的受害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種經濟利益的損失。由此可見,符合一定條件的配偶作為被扶養人在理論上的具有可能性及合理性,對此損失由加害人予以賠償自然合情合理。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成為扶養人的條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第一款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由此推出扶養人需具有勞動能力,若扶養人不具有勞動能力,則不存在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配偶作為被扶養人的條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第二款規定,作為被扶養人需滿足:
受害人依法應當對其承擔扶養義務的;
被撫養人系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作為受害人成年近親屬的配偶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必須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和無其他生活來源方可作為交通事故中被扶養人的范疇。
關于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如何鑒定,司法解釋未作具體規定。成年近親屬區分為已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即男性年滿六十周歲,女性年滿五十五周歲)和已成年但未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司法實踐中據此區分所應提交證明其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據。已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成年近親屬無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但已成年但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近親屬需要扶養的,應當提供相關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意見。
所謂勞動能力鑒定是指當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勞動能力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導致勞動者部分、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有關部門對此作出的鑒別和評定。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范圍包括對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或因疾病或非因工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勞動能力鑒定也可以叫做勞動鑒定。
關于成年近親屬作為被扶養人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各地法院關于交通事故案件要求也不盡相同。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指引》文件中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應當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以上級別行政機關出具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書面證明。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中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應提供鄉鎮街道辦事處及以上級別行政機關出具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書面證明,同時涉及有退休工資或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的被扶養人但低于本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最低一檔基本養老保險金的,被扶養人生活費應予以補足。此種情況下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可以將該退休工資、養老保險金等固定收入扣除。
綜上,大部分法院均要求成年近親屬提供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書面證明方可認定為被扶養人范疇。
丈夫出交通事故死之妻子是被撫養人嗎妻子不是被撫養人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妻子是成年人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只有孩子才是被撫養人。但妻子是合法繼承人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死者的賠償款交通事故配偶算被撫養人嗎 ,妻子要繼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