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 一、需要提供的審核證明材料如下:
(一)衛生部門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它的死亡證明材料;
(二)本人《居民戶口簿》。
二、辦理步驟
申請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到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派出所應當場審核并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三、工作要求
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一個月內由其親屬、撫養人、鄰居或所在單位、居(村)委會向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一個月后未辦理死亡注銷手續的,責任區民警應通過戶口調查、與同民政、衛生等部門及時聯系、溝通,及時掌握情況,督促責任區內有關人員或單位及時為死者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按規定予以辦理注銷戶口手續:
(一)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公安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鑒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二)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注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入和注銷手續;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入和注銷手續。
(三)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前死亡的,要同時申報出生和死亡兩項登記,嬰兒出生時已經死亡的,則不進行出生和死亡登記。
(四)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決書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或者確知其沒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關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銷死亡宣告判決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恢復戶口。
(五)對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告知后在規定時限內仍未主動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或找不到死亡公民親屬的,應由社區、村、(居)委會出具證明。公安派出所憑社區或村(居)委會證明、調查核實材料、下發的書面通知存根直接注銷戶口。
喪葬費多久才能打進來?喪葬費半個月(15天)到賬,死者所在單位應當將《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喪葬費、撫恤金審批表》連同死亡證明或者有關當值獻祭材料報送區人事局。養老金、喪葬費由工資福利單位計算后,區直屬單位憑審批表代區民政局領取養老金、喪葬費,并移交給繼承人。所有街道辦事處和附屬學校應持批準表在辦公室登記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需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工作人員會告知你在辦理完后的一個月后,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撫恤金、喪葬費不是遺產。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移給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遺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公民死亡的時間是劃定遺產的特定時間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發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時所遺留的,因此不是遺產。同時,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過行使一定的民事行為,取得財產所有權或其他合法債權,而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時才給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為而取得的。
公民民警因公死亡怎么辦因公殉職是封為烈士.
對因公犧牲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人員家屬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撫恤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按照2004年10月1日實施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執行;而因公殉職的撫恤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傷死亡政策執行,具體是人事部、財政部人薪發[1994]48號《關于工資制度改革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計發問題的通知》,其中關于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發放規定如下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 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資。
另外:
可獲得因公犧牲的撫恤金、喪葬費等和交通事故的賠償。具體數額可請當地律師計算。因公殉職 應該按照國家公務員的 的工亡待遇,以及家庭具體情況而定。 另外,可以向交通事故對方責任人請求請求依法賠償,即如果訴訟得當 可以得到雙項賠償。
被拘留會有案底嗎?不會。
凡是公安機關經手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案件,被證實有罪或違法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行為,都會記錄在案,政拘留案底在公安機關長期保存。行政拘留會留下違法記錄,但不是犯罪記錄。行政拘留沒有案底,案底是針對刑事處罰而言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
但是,作出行政拘留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會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檔案,保留在原辦案單位,且永久存檔。
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
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態,人一般都是在醫院死亡的,但也有人在家里死亡,此時就需要走一些死亡后的程序。接下來就由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我帶大家詳細的了解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的相關內容。
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1
凡居民在家因故死亡,其戶主、親屬、撫養人或鄰居須到當地村/居委進行死亡申報,需要帶上死者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申報人身份證,填寫好死亡申報單(填寫內容具體為死者身份戶籍信息,死亡時間、死亡地點和死因,申報人的身份信息),申報單需要蓋上村/居委公章。
拿著申報單到醫院/衛生院取得死亡證明,然后就可以帶齊以下證件:村/居委死亡申報單,醫院死亡證明和死者身份證到派出所核實后就可以辦理注銷戶口手續,并由派出所簽發《死亡報告表》,然后就可以帶遺體到殯儀館火化了。 以上接觸的所有部門都是要求做到隨到隨辦,即使是大年初一也得第一時間辦理。
火化證用途:帶齊死者身份證,火化證和銀行存折復印件到村/居委申請火化殯葬費用報銷(可以退回幾千塊錢,別忘記了)辦理喪偶證明或者申請低保等情況時也需要用到火化證。
一般來說老人在醫院死亡的,憑戶口簿、死者的身份證、醫院填發的《死亡報告表》就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拿到派出所簽發的死亡報告表就可以到殯儀館進行火化,拿到火化證。
但還是有相當多的老人并非在醫院 去世的,畢竟老人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在醫院呆著,但是老人又是脆弱的存在,可能僅僅因為一次摔跤等小小的意外而身故,乃至睡覺中安息的也大有人在。
人在家死亡后的程序2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怎么開
老人在家去世,死亡證明到街道辦事處和醫院領取: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這個必須要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殯儀館才會接收遺體。
3、死亡證明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醫院存檔,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銷戶口,一份在火化遺體的時候交由市殯葬管理所留存。
4、開具死亡證明跟戶籍地沒有任何關系,不管戶籍是哪里的在哪去世就是由當地開。需要注銷戶口再火化的。如果戶籍不在火化地區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比如戶籍是在東莞的人在廣州去世火化的,可以不需要注銷戶口也可以火化,但是廣州本地戶籍就必須先注銷戶口)。
擴展資料: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死亡證明是指: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亡人家屬的申報,也應給予辦理死亡登記,如有可疑情節,可與死亡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聯系查對。
發現來歷不明或者過路途中死亡的人, 戶口登記機關應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應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作死亡登記,注銷戶口;無法查明來歷的,應將已經查明的事項和死亡情況登記備查。
死亡別急著注銷戶籍
因為取錢必須由存折的戶主到場,如果戶主已去世,除了領款人的身份證,還必須提供死亡證明、公證處的公證書,才能執行此操作。
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他必須通過法定繼承人繼承。銀行此舉也是為了保護合法繼承人的權益,這是可以理解的。他建議老年人永遠不要把存款單和存折之類的.銀行憑證放錯地方,也不要把它們藏得太隱蔽。事實上,只要他們不把這些東西和他們的身份證放在一起,他們就會這么做。即使它們是偶然被偷的,小偷沒有身份證也不能把錢拿出來。此外,最好將銀行密碼告訴受信任的孩子。
還有,老人過世后,家屬先不要急著注銷老人身份證。只要知道密碼,并持有雙證(開戶人的身份證和領款人的身份證),到銀行取款并不存在問題。
老人去世了,戶口如何銷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1、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證明、死亡公民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死亡證明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公民死于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療單位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醫療單位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3、公民死亡后,申報義務人未按規定申報戶口注銷登記的, 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后,應當書面告知申報義務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村(居)委會主動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注銷手續;經告知仍未辦理的,公安機關可以憑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材料,直接注銷死亡公民戶口。
故意不銷戶的嚴重后果?
1、公民正常死亡申報注銷戶口,憑《死亡醫學證明》或火葬證明或村、居委會證明或死者單位證明、《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2、公民非正常死亡,憑死亡地公安機關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證明、《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3、公民出境、出國定居憑出境、出國批準通知書、《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身份證丟失的,本人寫出報告),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4、公民出境、出國定居后,戶口未注銷,現要求注銷的,憑出境出國人員的《護照》或《護照》復印件或《委托書》、直系親屬申請報告、《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身份證丟失的,需在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聲明本人公民身份號碼作廢,憑“聲明作廢”的當日報紙),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5、公民應征入伍,憑《入伍通知書》、《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直接辦理。
6、內部注銷戶口,公民下落不明貳年以上,憑法院失蹤或死亡判決或直系親屬申請報告、《戶口簿》,由派出所戶籍內勤民警受理,經社區(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報所長審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和公安部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六條的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監護人、鄰居持如下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1)衛生部門、街道、鄉鎮保健部門開具的死亡證明書或公安部門簽發的非正常死亡證明;
(2)死者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人去世后身份證如何銷戶?需要收回嗎?
人去世后銷戶身份證要收回,同時其身份證失去法律效力。人去世后,到公安部門戶籍科去注銷戶口,死亡注銷手續齊全的,戶籍科應當場辦理注銷手續,在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的同時,收繳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剪角作廢后進行登記保存,統一銷毀。
最晚什么時間銷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后,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是什么?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準:不收費(具體根據當地政策,僅供您參考)
人去世了以后注銷了戶口,銀行卡還能使用嗎?
能用一段時間,不能長期用。根據最新規定,銀行卡半年沒有記錄就暫停非柜臺業務,想使用要去開通。即使一直保持活躍,銀行卡也有有效期。有的銀行也會不定期聯網核查,比如身份證有效期。
另外提醒下,既然戶主已故,任何人再使用都是盜用。一旦涉嫌違法犯罪,表面上是戶主負責,實際上還是公檢法一句話
人去世了,銀行卡里的錢怎么領取?
1 、 銀行卡持有人去世以后、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2、 沒有明確合法繼承人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的順序方式、繼承處理。
3 、 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銀行卡后、需要戶口本、身份證。和銀行卡持有人死亡證 明、可以去銀行辦理取款、相關業務 。注;取款前、需要先掛失銀行卡、3~5個工作日后、方可取款。
人去世了手機號怎么銷戶?
手機號注銷可以由親屬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去世者的身份證、關系證明到辦卡營業廳提出銷戶申請,工作人員負責手機號銷戶即可?;蛘咭部梢宰屖謾C號連續欠費三個月后自動回收。
人死亡后應該辦理哪些手續?由當地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交鄉鎮事務所。
(1)領取養老金未滿10年死亡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根據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的意愿公民在單位窗口失足死亡 ,決定是繼續按月領取或一次性繼承保證金。
①繼續按月領取的,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填寫《繼承人繼續領取養老金申請表》。鄉鎮事務所將存折返還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時將死亡證明、《繼承人繼續領取養老金申請表》上報區縣管理中心。區縣管理中心在計算機上作相應處理,并將死亡證明、《繼承人繼續領取養老金申請表》歸檔保存。10年保證期滿后,終止撥付養老金。
②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的,由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填寫《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申請表》,將死亡證明上繳區縣管理中心審核。區縣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后,在計算機上做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的處理,打印《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發放通知單》,連同保證金撥付到鄉鎮事務所。鄉鎮事務所填寫《收款收據》,并通知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一次性繼承保證金。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領取完保證金后在《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發放通知單》上簽字認可。鄉鎮事務所將《一次性繼承保證金發放通知單》和《收款收據》上繳區縣管理中心,區縣管理中心歸檔保存。
以上兩種情況都要求在1個月內辦理完畢手續。
(2)領取養老金已滿10年死亡的,鄉鎮事務所將死亡證明上交區縣管理中心審核。區縣管理中心在計算機上做死亡處理并終止養老金撥付,并告中介金融機構清戶。將死亡證明復印件歸檔保存。
隱瞞死亡不報或延誤報告的,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并追回多發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