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夫妻間發生侵權行為能主張賠償。夫妻之間發生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了侵權行為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既然對一方的權利造成了損害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就應當予以賠償。如果是為了家庭的和睦而不予追究,這也是受害人的權利。但如果要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即使是夫妻,法院也會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婚內財產侵權行為有哪些的?一、婚內財產 侵權行為 有哪些的? 一般有這個:夫妻一方擅自變賣房產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因為房產價值大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所以也常常成為 離婚訴訟 中雙方主要財產爭議的焦點。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雙方陷入面臨 離婚 的僵局時,最容易出現一方擅自變賣房產的情況,尤其是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 我們看到婚內財產侵權有以下四個特征。 發生時間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包括 分居 、 訴訟 期間和離婚判決未生效期間。其余包括婚前、婚后發生的侵權行為、男女 同居 期間發生侵權行為均不屬于婚內侵權。 侵權主體的特殊性:是具有合法夫妻身份的配偶一方對另一方的侵害。第三方與配偶一方共同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屬于婚內侵權行為。但第三方對配偶一方的侵害不屬于婚內侵權主體。 侵權目的的特殊性:夫妻雙方都有權基于家事 代理 權的范圍內,處理 夫妻共同財產 。而婚內財產的侵權行為不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以不合理的理由,不合法的手段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剝奪了配偶另一方對被處理財產的權益和知情權。 括夫妻一方占有使用絕大部分夫妻共同財產而使得另一方完全喪失或基本喪失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控制。 二、婚內財產侵權的形式婚內財產侵權的形式多種多樣。 筆者認為只要不是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平等處置財產的權利,即構成婚內財產侵權。生活中常見的形式有幾下幾種: 夫妻一方擅自處理變賣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根據物權公示公信原則,第三方完全有理由相信此房產只屬于一人。只要被登記在產證上的一方同意,交易就是真實有效的,日后另一方追究起來,第三人也能依據善意取得原則取得房產。例如,某男甲與乙系夫妻,一日甲為了給父母看病,甲將夫妻兩人共同擁有的一座房產賣掉,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受讓人丙并不知道甲未經過乙同意而轉讓該房產。后乙認為甲的行為侵犯了自己的權利,并向法院單單提起了侵權之訴,要求法院確認該房屋 轉讓合同 因為乙未知情而無效。法院受理了該案。但最終法院卻沒有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有如下原因: 不動產以登記公示為原則,只有公示才能產生公信的法律效力。 本案的買受人丙是善意的,在整個 購房 過程中丙并不知道乙不知情。 乙并未提出離婚,僅僅是要求判決轉讓 合同無效 。這就涉及到認定甲對乙的侵權范圍之前要對這座房產進行均分,因為這是他們的 共同財產 ,甲對該房產享有部分所有權。其次,在確定甲對乙的賠償范圍的時候,還要對這對夫妻的所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為甲的財產絕大部分和乙形成共同共有,并且在夫妻之間尚處于婚姻階段的時候,對其財產的兩次分割是一種訴訟資本的浪費。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見,在不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當事人不得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因為 夫妻財產 關系與雙方的人身關系密不可分,這種財產關系只能因 結婚 而發生,因配偶死亡或離婚而終止。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約定共同財產的歸屬,能否達成協議屬于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領域,不是法院依職權調整的范疇。 這個婚內財產侵權的行為也是經常會有發生的,因為這個在夫妻關系還存在的階段的話,這個財產是共同的財產來的,如果這個丈夫,沒有經過這個妻子的同意,而且也不是對這個夫妻的生活做出的決定,就對這個數額非常大的財產作出處分,可以認為是侵權的。
夫妻共同侵權是否該負責任夫妻在共同侵權和教唆侵權、幫助侵權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的侵權行為中承擔侵權責任,在其余情況下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夫妻共同實施侵權行為或教唆幫助另一方實施侵權行為的,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夫妻之間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應怎么處理夫妻之間侵犯隱私權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的行為按照一般侵犯隱私權行為判決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法院一般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等。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的隱私權,法律沒有規定任何例外,就算是夫妻也要尊重對方的隱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夫妻之間的侵權行為 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