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工傷務工費賠償標準如下: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務工摔傷有哪些賠償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2、造成傷殘的賠償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工地打工工傷怎么賠償在工地受傷一般走 工傷 賠償途徑 農民工工傷賠償 標準主要講的是農民工 工傷賠償標準 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并介紹了 醫療保險 待遇, 傷殘 保險待遇,工亡保險待遇以及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待遇等內容,并提供免費的專業的 法律咨詢 服務。 一、醫療保險待遇 (一) 醫療費 第29條第3款 1、標準務工受傷賠償標準 :從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簽有服務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2)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伙食補助費 第4款 1、標準: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 2、要求: 住院期間。 (三)食宿交通費 第4款 1、標準: 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要求:(1)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 (四)康復治療費 第6款 1、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2)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五)輔助器具費 第30條 1、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2)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條 1、標準: 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1)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 12個月。(2)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七)生活 護理費 第31條 1、標準: 完全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已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八) 工傷復發 的費用 第36條 1、標準:享受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一條規定的 工傷待遇 。 2、要求: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 二、傷殘保險待遇 (一)傷殘補助金 1、標準:一級 2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級 22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級 20個月的本人工資 四級 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1)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醫療待遇。(2)致殘被鑒定一至四級傷殘的,保留 勞動關系 ,退出工作崗位。(3)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 級一次性支付 (二) 傷殘津貼 1、標準:一級 本人工資的90% ; 二級 本人工資的85% ;三級 本人工資的80% ;四級 本人工資的75%。 2、要求:(1)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2)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3)到 退休年齡 并辦理 退休 手續后,停發津貼,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傷殘補助金 1、標準: 五級 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 14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 (四)傷殘津貼 1、標準:五級 本人工資的70% ;六級 本人工資的60%。 2、要求:(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2)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 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 社會保險 費。(3)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