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王某在公司聚餐喝酒后死亡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的賠償:
王某在鄭州的一家飯店上班,去年1月20日,公司為感謝全體員工一年來的辛勤工作,安排大家中午聚餐。聚餐期間,王某飲酒過量,被同事送回宿舍休息。當晚9時許,同事回宿舍發現王某趴在床上,叫他也沒反應,當即打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了120,后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小李是酒精中毒死亡。為此,其父母將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36646.8元。
庭審中,原告訴稱,被告公司作為聚餐活動的組織者,對飲酒員工負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但公司發現王某飲酒過量,卻沒有盡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該公司對王某的死亡應承擔責任。
被告公司辯稱,根據司法鑒定,王某是酒精中毒死亡,而公司聚餐時是中午,下午還要上班,因此公司不讓員工喝酒,王某卻違反規定私自喝酒。另外,王某作為成年人,知道自己能喝多少酒,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此外,王某喝完酒后,公司領導安排同事將他送回宿舍,期間還有同事去看他。出事后,公司及時聯系家屬,并撥打120、110,已經盡到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不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某是被告公司的員工,公司在王某醉酒后,沒有證據證明其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但王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后果應該有足夠的認知,且原、被告提供的證據均證明王某喝酒是自己要喝,被告已經制止,其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故公司應該承擔20%的責任,王某應承擔80%的責任。王某死亡產生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共計50.8元,被告公司承擔10.1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酌定為1萬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一塊喝酒死了賠償多少一塊喝酒的酒友死亡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同桌酒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包括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喝酒致死,同桌酒友有下列行為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強迫性勸酒。
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野蠻灌酒、言語要挾、刺激對方、不喝就糾纏不休等,只要主觀上存在強迫的過錯,此時對于損害后果的發生,勸酒人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賠償責任。
(2)明知對方有相關疾病或不能喝,仍勸酒。
如果明知對方不能飲酒,最后因喝酒引發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導致傷殘、死亡的情況發生,勸酒者需要擔責
(3)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
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同飲人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時如果發生意外,同飲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喝酒死亡賠償標準喝酒死亡賠償涉及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主要標準如下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民法典 喝酒死亡,陪喝的人應該如何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的法律法規是沒有明確規定關于一起喝酒致人死亡的相關規定的,但是有規定明確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了行為人因為過錯而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內容,行為人應當承擔侵權的責任。因為勸人喝酒的行為導致別人死亡的,是需要承擔相應侵權責任的。如果沒有辦法確定整個過程是如何的,那么雙方需要分擔損害結果的賠償。
法律分析
一般情況下一起喝酒的人如果出現死亡的話,陪喝的人在沒有出現過錯的情況下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如果出現以下四種情況下導致當事人喝酒死亡的,一同陪喝的人就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1、強迫他人喝酒導致他人死亡的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2、明明知道他人不可以飲酒仍然勸其喝酒的;3、沒有將醉酒的人員安全護送到家的;4、一同陪喝的人明知道他人酒后駕車但是沒有及時進行勸阻從而導致他人因為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禍死亡的。具體賠償的數額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自身情況來作出決定,一般情況下需要支付的是喪葬費以及死者在生前的撫養人所必要的生活費。如果構成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罪的,應當按照受訴的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以及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所需支出的標準進行計算,賠償的義務人可以請求對方以定期金的方式進行給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喝過酒后,出現意外死亡,怎樣進行民事賠償?1、酒后意外死亡事件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的賠償要看責任劃分;
2、如果沒有其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他侵權人而是因為自身原因導致的死亡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則責任自負;
3、如果是因為和同桌一起飲酒過量導致的死亡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同桌是否要承擔責任,要看同桌人對死者是否有勸酒的行為;
2、一般來說,有以下情況勸酒者會被判定有過錯:強迫性勸酒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在明知對方醉酒的情況下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回家和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3、以上過錯行為與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則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5、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里面有詳細的介紹
喝酒致人意外死亡賠償標準喝酒致人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1、喪葬費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六個月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酒后死亡賠償案例 ;
3、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