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單位可以依法提供下列證據來舉證職工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傷害不是工傷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診斷證明或鑒定結論;職工受傷時的物證;受傷時的影像資料;電子數據;以及其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他的職工的證人證言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用人單位不承認工傷應當怎樣舉證用人單位不承認是工傷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可以通過工傷認定證明員工不屬于工傷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單位是需要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領取通知書,由勞動行政部門告知單位員工申請工傷認定。
單位如果對認定為工傷存在異議,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供不予認定工傷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證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何舉證不屬于工傷事故首先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單位是需要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領取通知書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由勞動行政部門告知單位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其次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單位如果對認定為工傷存在異議,是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供不予認定工傷的證據。需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不是屬于工傷。最后,勞動行政部門開具認定書,為不予認定工傷的通知或者工傷認定書。
法律分析
單位舉證不是工傷,是在員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之后,單位對認定為工傷存在不同意見,進行舉證的一個過程。可以根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如何舉證不是工傷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心臟病不算職業病,所以應當不算工傷。對于上下班途中受傷評定工傷有嚴格條件,應當發生在車禍事故中,并且自己不承擔主要責任,其它情況都不可以認定工傷。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內突發心臟病的則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