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誤工費是指因醫療過錯治療休養期間實際減少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的收入。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如果沒有減少收入的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不應當賠償誤工費。誤工費的賠償分為有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兩種情況: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的計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2、無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
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對誤工費的賠償是什么標準誤工費的賠償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必須要提供工作證明(證明是某單位的員工并蓋公章)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收入證明(出險前三個月工資條并蓋公司財務章),收入超二千的需要提供地稅部門的納稅證明,誤工天數要根據就診情況而定,有住院的話,住院期間天數+出院時診斷證明中的休息天數,然后按照平均月收入除以30天,再乘核定的誤工天數得出誤工費的賠償金額。
護理費只有在住院期間才會賠償,需要的材料同誤工費,如果沒有辦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話,一般會按照出險地護工的標準賠付。
當然在賠償誤工費的時候要特別注意,象現役軍人、國家工作人員(即公務員)、教師等人群一般保險公司都不會賠償誤工費,因為對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他們來說,是不影響收入的,所以不需要賠償。
保險誤工費賠償標準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1、固定收入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人壽保險誤工費標準 ,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個人獨資、合伙企業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