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根據法律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的相關規定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傷殘鑒定結果分為十級,級別不同,相對應的賠償標準也是不同的。
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
1、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2、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傷殘鑒定賠償標準如下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
3、醫療費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4、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5、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6、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7、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8、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9、營養費: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10、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2、喪葬費:按照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1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當地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14、死亡賠償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多處傷殘賠償系數規定傷殘賠償附加指數是指在有多個傷殘等級時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由于只計算最高等級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每增加一處傷殘按另外的賠償比例計算,該賠償比例是附加計算的,因此被稱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用百分比表示,傷殘賠償附加指數Ia取值范圍為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0≤Ia≤10%,也就是說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必須小于10%。存在一級傷殘時,其他等級被吸收,不計算傷殘賠償附加指數。
傷殘等級賠償系數的相關規定是一級傷殘的賠償系數是百分之百,二級傷殘為90%,以此類推,十級傷殘的賠償系數是10%,殘疾賠償金的計算基數是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不過,除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了傷殘等級之外,受害者的年齡也會影響到殘疾賠償金。
賠償指數指的是傷殘級別指數。一級傷殘是100%,二級是90%,三級是80%,四級是70%,五級是60%,六級是50%,七級是40%,八級是30%,九級是20%,十級是10%,是用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的。如兩個十級、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九級,九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又如一個五級、一個七級和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五級,五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60%。
拓展資料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不同。對傷殘賠償指數上述標準有明確規定,不同傷殘等級都有對應比例(指數)。而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則沒有具體規定,不同傷殘等級沒有對應比例(指數)。所以對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綜合網上專家和學者的意見,Ia的合理取值應為:二級為10%,三級為9%,四級為8%,五級為7%,六級為6%,七級為5%,八級為4%,九級為3%,十級為2%。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規定對于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怎么算根據你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的問題解答如下:一、交通事故中殘疾賠償金的計算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采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說”,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二、其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注:傷殘系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者是傷殘的等級。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進行計算的,也就是說“程度”或“等級”不同,殘疾賠償金也不同。司法實踐中一般將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乘以10%,這樣,傷殘程度越嚴重,殘疾賠償金也越高。
工傷鑒定傷殘賠償標準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系數(1)受害人在60歲以下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傷殘賠償系數(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系數(3)受害人在75歲以上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農民人均純收入 元×5年×傷殘賠償系數(注:傷殘賠償系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的下列費用傷殘賠償金傷殘系數法律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