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民法典飼養動物歸責原則是無過錯歸責原則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無免責事由,僅在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下,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減輕或者不承擔其動物飼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歸責原則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的歸責原則如下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1、一般的無過錯責任;2、更為嚴格的無過錯責任;3、過錯推定責任。
【法律分析】
1。一般的無過錯責任。一般情形下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適用無過錯責任,即不以飼養人、管理人的過錯為要件。在此類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為由免責或減輕責任。2。更為嚴格的無過錯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情形;飼養的動物為禁止飼養的危險動物的情形。這兩種情況下飼養人或管理人不可以以受害人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作為抗辯理由。飼養動物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根據法律的規定,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存在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的責任的情況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為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損害的也應承擔責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過錯導致的,被侵權人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歸責原則飼養動物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的損害責任是以過錯原則為其歸責原則。也就是只有在飼養員或者管理員有過錯的時候導致寵物傷人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沒有過錯的時候,不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飼養動物侵權責任歸責原則 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