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工傷待遇落地難邁“五道坎”文件再好看落實
建筑業是工傷風險較高、農民工集中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行業。雖然國家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保障建筑工人職業安全和工傷保險權益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但在現實操作過程中,仍然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率低、征繳方式不夠靈活、勞動關系確認難等問題,導致工傷保險待遇落實難。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再一次重申工傷保險相關規定,并對職工反映強烈的五大問題提出了詳細解決方案,努力跨過影響工傷職工權益維護的幾道坎。
第一道坎
參保方式僵化手段不強
案例:農民工懷才祥在合肥某建筑工地進行腳手架拆除作業時,右手中指被夾傷。雖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但他卻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為其所在單位沒為他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參保方式不夠靈活,而建筑業用工流動性大,如何提高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
解決方案:《意見》規定從三個方面加以規范。一是對建筑施工企業不同用工形式的職工參保方式區別處理,即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以適應建筑業用工流動性強的特點。二是明確了工傷保險優先原則,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三是強化了工傷保險參保的強制手段,要求“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第二道坎
承包分包農民工難上保險
案例:張某在某工地進行油漆施工中不慎受傷,在申請工傷認定時,發現包工頭王某某也是層層轉包承接的油漆工程,別說是為他上工傷保險,連用工主體資格都沒有。施工企業更表示,張某的工資不計算在工資總額內,按照現行繳費方式,無法為他上工傷保險。當然,也有“良心”企業會想辦法為項目工地的工人上保險,但管理者也抱怨“建筑人員流動性大,斷保是常事”。
解決方案:《意見》提出了兩點新規定。即為防止建設施工單位壓價競爭、損害職工利益,要求“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 1 2 3 4
四部門聯合出臺建筑業工傷保險新規2019解讀四部門聯合出臺建筑業工傷保險新規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意見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對企業固定職工要按用人單位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并可在各項 社保 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建筑業職工可按項目參保優先辦工傷保險
??記者5日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了解到,根據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國3600萬建筑業農民工將被納入工傷保險。
??意見明確,建筑施工企業對企業固定職工要按用人單位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并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這份意見是由人社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意見同時確定,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意見明確了工傷保險費計繳方式,確保了繳費資金來源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以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可按工程總造價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參與競標,并在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企業一次性代繳。
??為避免項目竣工后才完成工傷認定鑒定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不落實的問題,意見規定,對在參保項目施工期間發生工傷、項目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鑒定的,均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意見還補充完善了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的條件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未參保的建設項目,其職工發生工傷的,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同時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建設單位承擔連帶支付責任;如上述單位不支付,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并依法向上述單位追償。
??建設項目參保和工傷保險費用單列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介紹,意見明確了四部門的聯動機制。意見確定,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長期關注農民工權益的公益組織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負責人李大君認為,按建設項目參保和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是意見的一大亮點。意見規定,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并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建筑施工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按建設項目參保比較適合這一領域的特點。”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他說。
??以前,由于未將工傷保險費用明確列為建筑施工企業不可競爭費用,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為控制成本,往往采取犧牲工人權益保障,放棄參加工傷保險。
??而意見明確,建設單位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這樣,工傷保險的經費也就有了來源,而且實施動態管理,名單是可以換的,凡是參加項目的農民工都有保險。”金維剛說。
??工傷維權難在“勞動關系認定難”
??據統計,建筑業工傷率僅次于采礦業。然而,多重原因導致工傷維權作為維護工人利益的“防線”常常“失守”,維權面臨多重難題。
??深圳一位資深 勞動法 律師分析說,造成目前建筑行業工傷保險直接參保率普遍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建筑行業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分包制等勞動關系特點使得工人的各種保障制度欠缺;其次,建筑工人普遍都是農民工,隨著農村保險覆蓋面的擴大,直接參加工傷保險存在重復參保,雖然法律并不禁止,但在此情況下工人可能選擇不參加,以免影響“拿到手的工資”;此外,建筑勞務公司為節約成本而不愿為工人直接購買工傷保險。
??同時,缺乏相關證據認定也是阻礙工傷維權的原因之一。記者采訪了解到,勞動合同缺失導致工人工傷維權遭遇“勞動關系認定難”,已經成為工傷維權第一道難以邁過的“坎兒”。也就是說,首先要證明勞動關系就已經大費周章,更不要說證明工傷責任,獲得工傷賠償了。
??北京行在人間文化發展中心發布的《建筑業農民工勞動保護與工傷維權調研報告》顯示,五年來該機構完整跟進的73個建筑工人工傷案例中,沒有一例有正規的勞動合同和工傷保險。工人工傷維權的關鍵難點有超過60%的人選擇了“勞動關系認定”,另外有超過20%的人選擇了“賠付執行難”。
??在工傷認定上落實“舉證倒置”
??將“工傷拒賠”納入刑法范疇
??有專家指出,意見提到工傷認定所涉及的勞動關系認定,依舊強調勞動合同。假若勞動監察部門沒有辦法監督建筑行業勞動合同的落實,在工傷認定時,工傷認定部門又咬住勞動合同不放,那么,工人自己申報工傷的維權之路就很艱難了。
??“雖然文件中補充提到,除了勞動合同之外的其他證據也可以作為參考,但即便有了這些證據,還要經過‘一裁兩審’這種短則一年,長則兩三年的勞動關系認定的法律程序,有幾個工傷工人耗得起呢?”這位專家說。
??李大君等還提出,應研究完善相關制度,將按項目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作為頒發施工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在工傷認定上落實“舉證倒置”,只要用人單位拿不出工人非在本單位遭受工傷的證據,就采信工傷事實,縮短工傷認定期限;提高違法成本,對建筑企業違法用工、不依法參保等行為進行嚴厲處罰,建議如“惡意欠薪”一樣,將“工傷拒賠”納入刑法范疇。
??長期關注農民工問題的 北京大學 社會學系副教授盧暉臨認為,意見亮點頗多,但只能算是一個“臨時性的措施”。“建筑領域農民工工傷維權難,最根本還是用工不規范的問題,工程層層轉包到無資格的包工頭手里,這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盧暉臨說,“要想治本,關鍵是要解決這一問題。”
建筑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工傷保險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2011年修訂)
第四十八條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鼓勵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支付保險費。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
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4〕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工會: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建筑業蓬勃發展,建筑業職工隊伍不斷發展壯大,為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安居樂業做出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了重大貢獻。建筑業屬于工傷風險較高行業,又是農民工集中的行業。為維護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障權益,國家先后出臺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大力推進建筑施工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使建筑業職工工傷權益保障工作不斷得到加強。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工傷保險參保覆蓋率低、一線建筑工人特別是農民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據社會保險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切實維護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障權益提出以下意見:
一、完善符合建筑業特點的工傷保險參保政策,大力擴展建筑企業工傷保險參保覆蓋面。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針對建筑行業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可在各項社會保險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建設單位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工傷保險參保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二、完善工傷保險費計繳方式。按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應以工資總額為基數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可以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科學確定工傷保險費率。各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參照本地區建筑企業行業基準費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商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合理確定建設項目工傷保險繳費比例。要充分運用工傷保險浮動費率機制,根據各建筑企業工傷事故發生率、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等情況適時適當調整費率,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工傷事故。
四、確保工傷保險費用來源。建設單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將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并在項目開工前由施工總承包單位一次性代繳本項目工傷保險費,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
五、健全工傷認定所涉及勞動關系確認機制。建筑施工企業應依法與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加強施工現場勞務用工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施工期內督促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建立職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表等臺賬,對項目施工期內全部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施工人員發生工傷后,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確認勞動關系。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參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相關方面應積極提供有關證據;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而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六、規范和簡化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程序。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應當由其所在用人單位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密切配合并提供參保證明等相關材料。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本人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確認工傷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其所在用人單位負擔。各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要優化流程,簡化手續,縮短認定、鑒定時間。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探索建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相關材料網上申報、審核和送達辦法,提高工作效率。
七、完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政策。對認定為工傷的建筑業職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對在參保項目施工期間發生工傷、項目竣工時尚未完成工傷認定或勞動能力鑒定的建筑業職工,其所在用人單位要繼續保證其醫療救治和停工期間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傷認定及勞動能力鑒定后,依法享受參保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其中應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工傷職工所在用人單位要按時足額支付,也可根據其意愿一次性支付。針對建筑業工資收入分配的特點,對相關工傷保險待遇中難以按本人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可以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
八、落實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政策。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項目,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依法由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用人單位和承擔連帶責任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不支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單位和承擔連帶責任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償還;不償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追償。
九、建立健全工傷賠償連帶責任追究機制。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或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分包單位將工程(業務)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該組織或個人招用的勞動者發生工傷的,發包單位與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十、加強工傷保險政策宣傳和培訓。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項目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規定的式樣,制作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公示牌,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安排有關工傷預防及工傷保險政策講解的培訓課程,保障廣大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知情權,增強其依法維權意識。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工傷保險政策宣傳力度,讓廣大職工知曉其依法享有的工傷保險權益及相關辦事流程。開展工傷預防試點的地區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工傷預防,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積極開展建筑業工傷預防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并將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作為宣傳和培訓的重點對象。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建筑施工企業等多層次的培訓體系,不斷提升建筑業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工傷維權意識和崗位技能水平,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安全事故。
十一、嚴肅查處謊報瞞報事故的行為。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現場有關人員和企業負責人要嚴格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及時、如實向安全監管、住房城鄉建設和其他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報告,并做好工傷保險相關工作。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要及時補報。對謊報、瞞報事故和遲報、漏報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嚴格依法查處。
十二、積極發揮工會組織在職工工傷維權工作中的作用。各級工會要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通過項目工會、托管工會、聯合工會等多種形式,努力將建筑施工一線職工納入工會組織,為其提供維權依托。提升基層工會組織在職工工傷維權方面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具備條件的企業工會要設立工傷保障專員,學習掌握工傷保險政策,介入工傷事故處理的全過程,了解工傷職工需求,跟蹤工傷待遇支付進程,監督工傷職工各項權益落實情況。
十三、齊抓共管合力維護建筑工人工傷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把大力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作為當前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的重要任務和重點工作領域,對各類建筑施工企業和建設項目進行摸底排查,力爭盡快實現全面覆蓋。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能,對違法施工、非法轉包、違法用工、不參加工傷保險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險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和總工會要定期組織開展建筑業職工工傷維權工作情況的聯合督查。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建立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及時溝通項目開工、項目用工、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監管等信息,實現建筑業職工參保等信息互聯互通,為維護建筑業職工工傷權益提供有效保障。
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相關行業職工工傷權益保障工作可參照本文件規定執行。
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協調工作會議,共同研究解決有關難點重點問題,合力做好建筑業職工工傷保險權益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安全監管總局
全國總工會
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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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農民工工傷保險依據《關于廣州市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通知》(穗勞社工傷[2007]3號)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規定:注冊地或生產經營地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建筑施工企業應該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而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先行參加工傷保險。新的建設項目(含改、擴建項目)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將農民工工傷保險費用在工程總預算造價中單獨列項,并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或直接發包的專業承包企業在開工前一次性繳納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費。建筑工程項目的承包公司已與建筑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協議(合同)并已按職工實名制參保,之后又以工程項目參保的,應扣除本工程合同期(工傷保險期)內已實名參保的工傷保險費。1.招標工程,以《中標通知書》中標價的20%為繳費基數。2.不招標工程,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價款的2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1%。個人不繳費。(如沒有延期規定,2011年將按1%的比例繳費)工傷保險費=繳費基數×1%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需要資料1、招標工程的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2、不招標工程的提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3、《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審批表》(SF090)(一式二份)。4、身份證復印件核定工傷保險待遇以其本人工資作為計發基數的,統一按照農民工受傷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基數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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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農民工工傷怎么賠償1、有證據證明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你再用人單位工作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即你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
2、在工作期間,勞動者負傷。可以認定為工傷,除非勞動者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則。
3、先進行工傷認定,之后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4、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包括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5、伙食補助費根據江西省公務員差旅伙食標準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七到十級是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含傷殘津貼)分別是:七級為13個月本人工資、八級為11個月本人工資、九級為9個月本人工資、十級為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七到十級分別為:七級為6個月本人工資;八級為4個月本人工資;九級為2個月本人工資;十級為1一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七到十級分別為:七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5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4個月的本人工資。
農民工建筑工傷保險建筑業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農民工,也是勞動者,國家并沒有單獨建筑行業農民工工傷保險案例 的建筑行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只要是勞動者,都應該為其購買五險,適用《社會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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