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經過相關部門的公開信息發放制度可以知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因工作所造成的誤工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進行賠償,同時按照相關標準嚴格執行。其中就有一部分群眾不知道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就在 成都市 當地政府,成都對公傷誤工費是怎么計算的呢?誤工費的計算標準一般是按照務工時間和務工收入進行計算的。 一、誤工費概念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二、 誤工費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 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薄笆芎θ擞泄潭ㄊ杖氲?,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备鶕@一規定,誤工費 賠償金 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 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①關于“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 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②關于“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 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工傷 誤工費賠償標準:由單位按受傷前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最長期間不超過24個月。 另外,工傷還涉及的賠償內容如下: 1、 醫療費用 :由 工傷保險 基金全額報銷; 2、住院期間 護理費 :治療期間至評殘前由用人單位支付,評殘后由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殘疾待遇標準; 綜上所述, 成都對公傷誤工費 的 賠償標準 您可以具體參考,其中誤工費包括多項費用的賠償,您應當詳細閱讀加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了解。同時,您如果正好遇到類似情況應及時向用人單位進行報備,用人單位將依法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補償。當然因為個體因素不一,誤工費的數額是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
出現什么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情況很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一般說來,違反勞動合同所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都需要賠償。具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以下情形屬于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的情況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以擔?;蛘咂溆萌藛挝粦斠婪ò催M行賠償 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給勞動者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2年,員工主動辭職,哪幾種情況下單位須賠償?這幾天,我收到一個咨詢電話。一個女同事咨詢,自己去年從單位辭職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了,但是到現在單位不賠償,因為單位不給發工資,也不通知她去上班。我跟她講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了這件事,她說她單位說可以賠償,但沒有詳細說賠償標準有多高。在勞動法里有一個特別規定:勞動者提出辭職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免除對勞動者個人利益進行賠償的義務。那么,職工有哪幾種情況下主動辭職才有保障呢?
社保,是國家對勞動者的基本保障,對于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一旦沒有繳納社保,就會產生經濟賠償,即用人單位的行為違法。因此,單位如果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繳納社保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單位進行賠償。當然,如果單位確實是故意不繳納社保的,那么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從而進行賠償。對于用人單位是否還存在少繳社保這個問題,有的地方會有規定。比如北京市規定單位應當在勞動者入職前30日內補繳社保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有的地方規定如果員工離職時未一次性結清社保費,在其離職后半年內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費;有的地方規定如果勞動者離職后未能一次性結清全部社保費,那么當其離職后,其社會保險個人賬戶余額應當一次性退還用人單位。
按照《勞動法》規定,加班必須給勞動者提供加班工資,加班費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單位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給勞動者支付加班費,那職工可以向單位提出辭職,要求單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對自己進行賠償,同時要求單位賠償經濟補償金。因為經濟補償金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而且可以從勞動者因加班而獲得的報酬中扣除。也就是說經濟補償金的金額是固定的。但是,如果單位存在惡意拖欠、少發工資或者未按時足額支付給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情況,則職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對于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繳納社會保險,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予以幫助。社會保險基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從勞動者工資中支付,不得挪用。但實踐中有一些單位為了降低成本,想要通過降低社保繳費基數來降低社保成本。這種行為雖然違法但仍屬于《社會保險法》所禁止的行為。因此,對于此類情況職工離職后可以要求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什么補償和賠償如果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應該按實際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則應該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按一年計算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公司可按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賠償,可從員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員工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應以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
法律分析
公司要求員工賠償損失,應當從如下幾個條件考慮,(一)公司確實存在損失。(二)員工存在違反規章制度、操作流程或應當遵守的勞動紀律、職業規范等職務侵權行為。(三)損害與員工的違規行為是否有因果關系。(四)員工是否有主觀過錯。對此,用人單位應當舉證證明,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但是由于勞動關系具有人身依附性,公司作為勞動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應當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一般情況下,員工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員工才負賠償責任。從公司的角度來說,公司應及時固定與經濟損失有關的證據,一旦發生爭議,就可以用證據支持公司的合法主張。從員工的角度來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與員工的過錯程度及原因大小有關,為此員工需承擔與之相應的全額或者部分賠償責任。其次,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的賠償辦法,原則上不能突破相關的規定。至于賠償方法公司與員工可以采取協商的方式進行,如在職的可以約定,是一次性的賠償還是逐月按工資比例賠償。對于離職員工公司也可以要求一次性賠償或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要求多少賠償公司拖欠工資該按以下標準賠償: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報酬外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進行賠償 ,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相關法律規定情形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