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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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全國賠償標準一樣嗎關于“ 工傷賠償標準 全國都一樣嗎”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的相關解答如下: 工傷 賠償規定同一統籌地區完全相同。 根據《 社會保險法 》和《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 工傷保險 待遇標準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全國大致一致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工傷保險條例對大部分標準作了規定,但給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留下了一些空間,授權各地制定如六至十級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關系 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隨職工平均 工資 和生活費用變化調整 傷殘津貼 、 供養親屬撫恤金 、生活 護理費 。授權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制定住院伙食補助費,異地治療交通、食宿費。 因此,工傷賠償規定是全國大致一致,各省基本一致,同一統籌地區完全相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進行治療,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 十級傷殘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七級 傷殘 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 (二)勞動、 聘用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有哪些內容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有哪些內容
眾所周知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工傷共分為十個等級,不同的工傷等級,所對應的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具體如下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廣東省1級至4級傷殘津貼調整變化有哪些
廣東省工傷保險調整了1級至4級傷殘津貼具體情況如下:
調整的范圍及時間: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享受有傷殘津貼,并且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依然享受的人員,從2021年1月1日開始根據通告調整傷殘津貼。
調整方法:
1.定額調整。如果符合1級到4級傷殘調整條件的人員,那么4級人員每個月每人增加355元,三級的人員每個月增發380元,二級的人員每個月增發405元,一級的人員每個月增發430元。
2.托底調整。如果調整了之后,今天仍然比每個月4138元還低,那么就按照4138元進行發放。
工傷,傷殘鑒定十級,社保局和用人單位的賠償標準是不是一樣的,能賠多少錢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賠償的標準和計算方法都是不一樣的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存在一定的地域差異。關于工傷理賠這個問題,我可以給你提供一個參考數據,這個參考的依據是按照各地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中所規定的賠償標準計算的。
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有三項賠償,分別是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
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系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以下舉例廣東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7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4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1個月工資。
湖北省《工傷保險條例》又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4個月,八級傷殘為12個月,九級傷殘為10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七級傷殘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月,八級傷殘為16個月,九級傷殘為12個月,十級傷殘為8個月。
而《浙江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本人7個月工資。
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賠償本人2個月工資。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賠償本人2個月工資。
而《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中對十級傷殘的賠付標準是: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發四個月。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計發一個月。
而江蘇省的《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十級傷殘賠付標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十級3萬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十級1.5萬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明確。(應該是7個月本人工資)。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在本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十二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單位為工傷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不足十二個月的,以實際月數計算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
如用人單位未給從業人員購買社保,以上賠償由用人單位參照上述賠償標準全部自行承擔。
順便說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單位在計算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時候,是按照實際收入計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繳費基數的基礎工資計算,兩者差異非常巨大!如十級傷殘賠償你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工資的計算,假設你受傷前12個月平均實際收入工資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計算是按照繳費工資來算的,你受傷前12個月平均的工傷社保繳費工資基數單位給你報的2000元,社保局結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話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減去14000就等于21000,這其中就存在廣東工傷賠償和浙江一樣嗎 了金額上的巨大差異;那么這個21000元就由用人單位來補給你(我們單位是這樣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資都是按照傷者正常的考勤工資計算,如他上班的工資是7000一個月,因為工傷不能上班,每個月照常發7000的工資給傷者。絕大多數的企業不可能這樣做,最多發放基本工資,也就是說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礎工資只有2000,那么就只發2000給傷者,或者按照本地區平均工資發給傷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計算方式也是這樣的。很多企業不愿意按照實際收入來賠償給傷者,主要就是因為這樣的計算出來的賠償會導致企業的負擔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數企業是按照社保的繳費工資來計算賠償傷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區平均繳費工資計算),站在勞動者的角度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企業按照實際工資來計算補償的,甚至可以這樣說,除了三項社保的補償以外,我們還可以要求企業進行賠償(當然,這個需要耗費法律資源、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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