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三者險一般指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賠償范圍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具體賠付標準以合同條款約定為準,且需參照第三方受害人實際遭受的精神損失來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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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失費包包含在三責險內?至于下面“我自己買了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醫療部分應該由保險公司賠償,但是精神損害賠償,保險公司會賠嗎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作為案例研究。前不久,王先生開車到光華大道路口時,將一名騎電瓶車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男子撞傷。經檢查,騎車人右腿骨折,面部受傷。交警部門認定王先生負事故全部責任。事后,傷者家屬找到王先生,要求賠償醫療費和精神損害賠償,因為事故在傷者臉上留下了疤痕。
專家評論:
根據交強險條款,負責賠付最高12.2萬元,其中最高死亡傷殘11萬元,住院1萬元,財產損失2000元。那么騎車人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收據,由強制保險先行賠償。如果醫療費用超過強制保險限額,且王先生已購買商業保險,超出部分將由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按合同約定賠付。
根據第三者責任險的規定,保險公司對保險事故造成的精神損害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此,王粲先生不能從精神損害賠償中得到賠償。但有些保險公司在保險的附加險條款中有“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險”。這是商業第三者責任險或船上人員責任險的附加險,但這一條款必須經過法院判決和保險公司的書面同意,才能進行相應的賠償。
三者險能賠償被撞人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和精神賠償等費用嗎?可以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不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部分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賠償責任才能用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理賠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但商業三者險不能賠償精神撫慰金,除非有法院判決。受訴法院所在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為傷殘系數×賠償年限,同時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分析
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可以賠償醫療費,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診治以恢復健康,以及當事人的相關親屬需要參加交通事故的處理,無法正常參加工作或者從事日常的經營活動,因此而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由負有責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減少的收人給予的賠償。誤工費的發生與交通事故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是事故責任人的責任之一,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者責任險賠償范圍賠償范圍包括兩個方面:
1、經濟賠償:如果在保險車輛發生意外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導致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保險人將負責賠償由被保險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經濟賠償責任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
2、仲裁或訴訟費用賠償:如果被保險人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保險人將負責賠償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訴訟費用,若是賠償的數額在責任限額之外,將另行計算并且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第三者責任險賠人身傷亡:人身傷亡比較復雜,人傷一般受害方要求的賠償項目由以下幾個部分構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喪葬費、被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九項。
1、醫療費:主要是在事故發生之后,對受害人施救而產生的實際費用。一般是診斷費、醫藥費、住院費等。這個費用需要根據當地的醫療費用水平來判斷。
2、誤工費:這是最常遇到的。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人,誤工費就是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他實際減少的收入(需要提供單位財務蓋章的工資流水單)。
3、護理費:一般來說是按照護理人實際收入*護理人數*護理天數來計算的。如果可以確定護理人員收入的,按照護工費的規定計算;如果不能確定護理人員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或同等級護理的工資標準來計算。原則上只有一個人,如果需要一人以上人員護理的,需要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的意見。護理天數是指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如果造成嚴重殘疾,可以延長護理期,但最長不超過20年。
4、交通費:主要是受害人轉院、陪護人員陪同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這里不包括日常往來醫院的交通費用。
5、營養費:這個是醫療機構建議給出的數額,并非是受害者要求的數額。
6、喪葬費:按照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均工資標準一次性支付半年作為補償。
7、被撫養人生活費:主要是根據當地上一年人均消費性支出,結合年齡范圍、人數和傷殘賠償指數來確定的。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8、死亡賠償金:主要根據當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結合年齡范圍來確定的。通常按照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精神損害賠償金:就是精神損失費,這個一般情況都不會太高,適當給與補償即可。
三責險賠償范圍是什么1、第三者責任險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這個賠的是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包括財產、人傷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但不含精神損失費和各種間接損失。
注意兩點:什么是第三方,就是除了自己、家人之外的為第三方。第二點就是精神損失費和各種間接損失(誤工費、停業停這停那之類費用)保險公司不賠。當然保險公司不賠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找責任人索賠的,別自認倒霉。
以往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將第三者責任險列為強制保險險種,不買這個保險,機動車便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檢。在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簡稱交強險)出臺后,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為非強制性的保險。
因為交強險在對第三者的財產損失和醫療費用部分賠償較低,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交強險的補充。
2、車損險,撞車后賠別人錢和修自己車的錢不想自己掏的一定得買。一般來說,投保了這個險種,就能把本應由自己負責的5%到20%的賠償責任再轉嫁給保險公司。
3、車輛損失險,賠的是自己撞車后自己車子的維修費。包括碰撞,刮擦(片傷,排除劃痕嫌疑),水淹火燒(自燃或火災),天上掉東西砸了(單獨砸到玻璃、車燈是不賠的),各種自然災害(地震、恐怖襲擊除外)導致的損失
交通事故有沒有精神損失費?一、 交通事故 有沒有 精神損失費 呢? 一般情況下有精神損失費。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損害 中 精神損害賠償 應適用如下兩個方面場合: 1.侵害生命權對其近親屬造成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創傷的救濟。 2.侵害健康權對其本人或其親屬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濟。 目前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在一般案件中判決確定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應堅持宜低不宜高的原則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防止將當事人的期望值拉得過高。數額原則上控制在5萬元之內,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有特殊情況需要超過5萬元的,應報請審委會研究決定。 《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6868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 精神損害 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 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如何進行計算?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 傷殘 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而現行的商業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失費在 交強險 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第三者責任險賠精神損失費嗎 他 傷殘賠償 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根據現有司法解釋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 傷殘鑒定 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賠償權利人為老年人、殘疾人、嬰幼兒或孕婦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賠償權利人所受傷害尚不構成殘疾,基于人道主義,法院一般會酌情判決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不會超過對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能否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到目前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判例。但是,沒有這樣的判例,不等于賠償權利人就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賠償權利人有充分的 證據 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對其具有特定的紀念意義,則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 殘疾賠償金 ; (二)致人死亡的,為 死亡賠償金 ;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向事故責任人索取適當的精神損失費是屬于正常范疇內的,事故責任人應當實時支付。受害人也不應當違背事實過多索取精神損失費,逾越道德主義。在交通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雙方應當確認各自的傷勢同時,也應當確保自身的損失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