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無責方因為修車期間無車開,產生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的交通費用有權要求賠償,具體標準應以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的合理費用為賠償標準,具體的可以是在此期間所因外出而產生的出租車或公交、地鐵等的實際支出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位一體的重大戰略部署,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形成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及時化解矛盾、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參與人尤其是受害人的合法權益,是人民法院踐行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解釋》的價值基礎和現實依據。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七條 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八條 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道路管理維護缺陷導致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道路管理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道路管理者能夠證明已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盡到安全防護、警示等管理維護義務的除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
交通事故如何進行索賠 交通事故需要賠償多少一、交通事故如何索賠?
首先交警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根據認定書區分雙方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的責任比例。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向當事人送達事故認定書時,應當告知事故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權利人和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自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申請書面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進行調解。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期限和程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4)交通事故調解的參與人。交通調解參與者包括:
1、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包括律師);
2.交通事故車輛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其他人員。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定兩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調解應當公開進行,并提前宣布調解時間,允許參加調解,但當時當事人要求不公開的除外。
(六)交通事故賠償中的爭議調解程序。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1.介紹交通事故的基本情況;
2.讀出交通事故的基本信息;
3.分析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對當事人進行教育;
4.根據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當事人責任和相關法律法規,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5.計算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的總額,確定各方分擔的數額。造成人身傷害的,按照司法解釋規定的賠償項目和標準計算。修復費用和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6.確定補償方式。
(七)交通事故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名,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1.交通事故及損失的簡要信息;
2.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3.損害賠償的項目和金額;
4.當事人自愿協 商 達成協議;
5.補償方式和期限;
6.調解的結束日期。
付款應由雙方自行移交。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移交的,交通警察可以移交,并在調解書上附具說明。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止書,發送各方當事人,調解終止書應當載明未達成協議的原因。調解書生效后,賠償義務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調解結束。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調解或者在調解過程中放棄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交通事故需要多少賠償?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按照下列原則對當事人的全部損失進行調解:
(1)當事人對所有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因相同原因負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因次要原因造成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全因負責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70%的賠償責任;
(二)機動車因相同原因負全部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5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方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方3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無故有責任的,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20%的賠償責任。
未辦理第三者保險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非機動車、行人沒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或者行人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在承擔自身全部損失后,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賠償比例:
(一)在高速公路、快速路等封閉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50%的賠償責任。
(2)在其他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承擔非機動車、行人一方60%的賠償責任。
@2019
交通事故車損如何給予補償?解答道路交通事故車損賠償有:1.車輛維修費、車載物品損失費、車輛施救費。2.車輛滅失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的有車輛購置費。3.貨運、旅運等經營性活動車輛停運所造成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的停運損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交通事故無車用申請補償 ,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