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交通傷殘賠償金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交通事故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他 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一)單項賠償項目的計算 受害人及其被扶養人的各項賠償項目,在依據相關標準計算,其中傷殘賠償金和被扶養費人生活費在計算總額后乘以傷殘系數確定。 (二)賠償總額的計算 賠償額在將各單項賠償項目數額相加,扣除交強險賠償限額再乘以責任系數,然后加上交強險賠償限額確定。計算公式: 賠償額=(賠償項目總額—交強險賠償限額)*責任系數(責任比例)+交強險賠償限額。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索賠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算?怎樣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第25條規定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 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交通事故中的 傷殘賠償金 如何計算 1、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21條的規定: 職工發生工傷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目前,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 交通事故案件 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 交通事故受傷 人員傷殘評定》。
車禍賠償金怎么計算?車禍的賠償金計算:醫療費根據醫院出具的發票以及用藥清單等確定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參照當地因公出差標準確定。營養費根據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殘疾賠償金根據當地的居民收入確定標準,根據法醫鑒定確定傷殘。誤工費根據誤工證明銀行流水等證據確定。護理費參照當地的護工標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肇事賠償金計算方法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1)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賠償期限:未滿60歲,自定殘日按20年計算。60歲以上,每增加1歲,從20年中減1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a、60歲以下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傷殘賠償指數b、60歲-74歲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傷殘賠償指數c、75歲以上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傷殘賠償指數2、殘疾輔助器具費=每具假肢費價格×20÷假肢適用年限+假肢維修費用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適用型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標準確定假肢費用,實踐中支持20年。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平均工資一般參照省統計局公布數字計算。4、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1)賠償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2)賠償期限:未成年人,計算至18歲。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每增加1歲,從20年中減1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3)賠償限額:被扶養人有數人,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a、18歲以下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b、18-60歲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c、60-74歲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d、75歲以上=[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對被扶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傷殘賠償指數(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傷殘賠償指數)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計算。(2)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3)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8、護理費可以參照誤工費標準計算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年限(1)賠償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賠償期限:未滿60歲,自定殘日按20年計算。60歲以上,每增加1歲,從20年中減1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a、60歲以下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b、60歲-74歲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受害人實際年齡-60歲])c、75歲以上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