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離婚時照顧女方原則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
《婚姻法》第2條第2款規定: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的合法權益。《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不能 協商一致時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判決。
對于子女的權益,首先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不得將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列入夫妻共同財產加以分割;其次,應考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需要,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給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對于女方的權益,就我國婦女的實際社會狀況而言,婦女的經濟收入和獨立謀生能力,與男子相比尚存一定的差距,為避免婦女因經濟生活問題而影響其離婚請求權的行使,且離婚后生活有保障。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給予女方較多的財產份額,或在財產種類上將某些對正常生活影響較大的財產,如住房等分割給女方。《法發【1993】32號文》第13條規定: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擴展資料:
夫妻倆鬧矛盾起訴離婚,丈夫趙某因不服一審離婚判決中的財產分割提出上訴。日前,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趙某和彭某(女)經人介紹相識并戀愛,于2011年2月12日辦理了婚姻登記,并按當地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婚前彭某父母贈送了彩電、洗衣機、沙發等家具作為嫁妝。婚后,兩人育有一子,卻因性格不合常為家庭瑣事發生爭吵。
2014年春節,雙方吵架后開始分居生活,2014年7月彭某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為挽救其婚姻,雙峰縣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但雙方感情并未改善,仍分居生活,夫妻關系名存實亡。不久,丈夫趙某也次起訴要求離婚。
一審雙峰法院考慮到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許離婚;雙方婚生小孩趙某駿近幾年來一直與父親趙某共同生活,其父趙某有房有車有收入來源,經濟狀況較好。
而其母彭某沒有住房,收入不能維持當地平均水平,生活困難,從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長原則出發,盡量不改變其生活環境,故判決婚生小孩由趙某撫養;彭某生活困難,趙某有扶助義務,判決趙某支付彭某生活幫助費2萬元。
彭某存于趙某處的嫁妝系其婚前個人財產,依法應予返還,但可折抵撫養費,其嫁妝折抵撫養費后,彭某還須支付小孩撫養費2萬元。一審宣判后,趙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婚姻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離婚后女方生活困難需照顧法院判嫁妝
離婚財產分割向女方照顧的原則是什么?一、 離婚財產分割 向女方照顧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的原則是什么? 離婚財產分割應當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比如住房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 離婚 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二、 離婚財產分配 的原則 根據《 婚姻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財產分割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 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 婚姻家庭 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 共同財產 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 債務 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夫妻在進行 離婚財產 分隔時,所遵守的原則也是根據具體的司法實踐得出的。比如照顧女方的原則,就是考慮到在傳統觀念中離婚時對女方造成的傷害比對男方造成的傷害更大,也體現了以人為本的思想。男女雙方應當達到一致協議,就離婚財產分隔的情況盡量協商解決。
離婚時,女方應具有什么條件,更有利于拿到撫養權規定是夫妻離婚時需要雙方當事人本著孩子最大利益出發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必須支付孩子撫養費。
所以,女方想得到孩子撫養費,需要爭取得到孩子撫養權,這個是前提。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孩子撫養權歸屬協議,可以到法院去起訴解決。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女方因照顧孩子在家,無工作,離婚時應向男方要些什么補償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你好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夫妻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的時候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女方因為照顧家庭沒有工作,這個可以作為分割財產的條件。女方年齡大了,不好找工作,一時半會也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工作相對來說不穩定。而且生了孩子以后身體出現不適,很多工作不適合,主要是身體條件達不到,這樣申請的補償也會多一些。就算起訴到法院離婚,法院也會照顧女方的。如果孩子還小,建議把孩子的撫養權給父親,這樣減輕女方的負擔。如果孩子已經上了高中或者大學,可以要孩子的撫養權,你們的生活費,可以多要一些。
離婚時在哪些情形下撫養權會判給女方第一、兩周歲以內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離婚時會照顧女方到什么程度 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 離婚 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 撫養 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過錯,比如,有 證據 證明有 婚外情 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 孩子撫養權 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子女已滿八周歲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