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
1、護理人員的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2、護理人數原則上為1人;
3、護理級別的確定根據被護理人護理依賴程度及所配制殘疾輔助器具來確定;
4、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2022一、道路交通事故護理費賠償標準
1、護理人員有收入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的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
護理費=當地護工同等級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最長不超過20年)×護工人數(原則上1人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3、護理期限:
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然后再確定護理的費用。
二、什么是護理費
護理費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顧或無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難)需要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他人護理而支出的費用。
三、護理費的種類
1、依據護理期間的不同,可以把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受害人在治療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2)是受害人在傷情治愈后的康復期間,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因殘疾而永久性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長期持續幫助而支出的護理費。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醫院統一安排的護士護理的費用,因為已納入醫療費的范圍,因而不應列入護理費。
2、按照護理人員的不同,也可將護理費分為三類:
(1)是聘請專門從事護理工作的人員的護理費用;
(2)是受害人的親屬或配偶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3)是受害人雇傭其他人員進行護理的護理費。
交通事故護理費如何賠償?1、護理人員原則上是一個人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如果需要兩人或兩人以上的需要出具醫療證明或鑒定意見。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參照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他的意見來處理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如果有需要特別護理的,需要有特別的證明。不得擅自使用護理人員。2、護理費的賠償,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員的期限來決定的,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無收入的,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3、護理期限一般原則就是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當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鑒(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構成傷殘的護理費應為至定殘前一日,但定殘后仍需要護理的,應參考其傷殘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支付護理費。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護理費期限內死亡,則加害人無返還請求權;若受害人護理超過二十年的,超過年限仍可以另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然后再確定護理的費用。4、護理費賠償計算公式為: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數。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情況不同的,涉及到的賠償項目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在造成人員受傷的情況下,才會涉及到護理費的賠償。而此時計算交通事故中的護理費,就需要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了解清楚具體護理的期限以及護理人員的收入等等,這樣才能實際計算出需要賠償的數額。
陪護費誤工費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 交通事故 時有發生。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肇事方需要承擔誤工費、 醫療費 、 護理費 等賠償責任。針對不同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的案件,情節的嚴重程度,受傷程度等, 賠償標準 也略有不同。那么陪護費誤工費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怎樣? 一、一般 車禍賠償 標準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 人身損害賠償 解釋》第19條規定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 證據 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 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 一審 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 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 繼承人 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 侵權行為 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相信大家對賠償標準已經具體了解。誤工費主要依據受傷人員的平均收入為計算標準,護理費和醫療費以及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主要根據住院期間產生費用為計算依據。
交通事故陪護費賠償標準依據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1、護理人員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的收入狀況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的確定分兩種方法。護理人員有收入的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即護理人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實際加減少的收入計算;護理人員無固定收入的,以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來計算護理費。護理人員無收入或未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級別的確定根據被護理人護理依賴程度及所配制殘疾輔助器具來確定。2、護理人數法律解釋相關規定明確了原則上應為1人,有特殊狀況,參照醫療、鑒定機構的相關意見,可確定為2人及其以上。護理天數應計算至受害者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被致殘而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方面確定護理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權范圍內確定的,因此在護理期限尚未屆滿前,被護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護理費中尚未經過的護理期限的護理費不應退還。而對于法院判以最長20年的護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繼續護理的,可提起新的訴訟向加害人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按照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意見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交通事故受傷護理費怎么算護理費就是陪護費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是指事故受害人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的人身受到損害后,在醫療或者康復過程中所必需的陪護人員的誤工費或工資,主要根據受害人的護理依賴程度或者護理級別、需要護理的人數等確定金額。護理期人員的收入,護理人員有收人的,按照其因護理誤工而造成的收入減少賠償護理費;對于無業人員進行護理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應計算到被護理的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包括繼續治療期間。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健康狀況確定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交通事故賠償陪護費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