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私人老板一旦與勞動者形成勞動關系,勞動者就受到《勞動法》保護。
私人老板與員工存在勞動關系,私人老板以非員工原因辭退員工,應給予員工辭退補償金。如果是因員工自身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的問題導致被辭退,私人老板可以不用賠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如私人老板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員工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被私人老板辭退了如何賠償被私人老板辭退賠償方式如下:
1、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私人老板違法辭退員工,或者以單位裁員、破產、或者以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解雇人有賠償嗎訂勞動合同被辭退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主要是根據用人單位是否無辜辭退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還是因故辭退的,如果是無辜辭退員工的,員工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且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否則,你違法亂紀被辭退的,就不可能有賠償的,即使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上肯定有違法亂紀,會被開除的內容。
簽訂勞務合同的注意事項
通過上述內容中我們已經了解,對于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企業與其建立的系勞務關系,本人認為,在簽訂勞務合同時應著重注意有那些兩點?
1、切勿套用勞動合同范本簽訂合同。實踐中,我們常見到企業不加以區分的使用同一套勞動合同范本簽訂合同,而該類合同基本照抄照搬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若與勞務關系的員工簽訂該類合同,企業實際上將受勞動法律法規的約束,在加班、調崗調薪、終止或辭退等問題上受到嚴格限制。
2、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向員工明確特殊法律問題。相較于勞動合同員工,企業與勞務人員在加班、病假、調崗調薪、調整工作地點、辭退等方面不受勞動法律規范,應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處理,但為取的員工理解及防止以后發生不必要的爭議,在勞務合同中應盡量明確相關問題,如會規定勞務人員請病假期間無病假工資、單位可提前30天通知終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補償等。
總結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本人給一私人老板工作了3年,但是沒有簽勞動合同,現因生意不好,老板要辭退我,請問可以要求賠償嗎?用人單位解除與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你的勞動關系(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你自己對照下屬于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在私人老板這上班沒有簽勞動合同怎么賠償私人老板沒簽勞動合同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如果還不到一個月,那用人單位只需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暫時不需要進行賠償。如果超過一個月,則需要賠償給勞動者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的雙倍工資。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屬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私人老板解雇員工有沒有賠償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