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一、工傷保險報銷流程是怎么樣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的 1、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過行政復議期后)。 (二) 發票原件(本人簽字)。 (三) 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復印件。 (四) 工傷待遇審批表。 (五) 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鑒定,需本人書寫放棄傷殘等級鑒定聲明,單位蓋章。 (六) 工傷職工如需要評殘,需到醫保處填寫勞動能力等級鑒定申報表。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怎么走?申請工傷賠償的流程職工在企業任職時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公司會按照要求繳納五險,其中有一種就是工傷保險,如果職工在工作室不幸發生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了工傷,要怎么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呢,賠付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的話可能有哪些可能的程序呢?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怎么走?
職工在不幸發生工傷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來申請工傷保險賠償:
【1】 收集相關材料
收集證明材料。這一步主要是針對收集能夠證明工傷事實的證據,尤其是在發生交通意外的時候,需要第一時間拍照、拍視頻等,現場有目擊證人的,盡量留下相關聯系方式,如果事態比較嚴重,最好報警。對于用人單位而言,要保留就醫的票據以及證明單位已經支付了醫療費的事實。
收集工傷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資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 按時提出工傷申請
單位應當自工傷意外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意外進行核實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如果沒有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也沒有申請延長認定的,則超過30日后,工傷的相關費用有公司自己承擔。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最后一步: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總的來說,目前法律會盡可能的保證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總的來說,職工要想獲得工傷賠,必須先進行工傷認定。職工因工作遭受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費怎么報銷職工在工傷認定后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后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藥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建筑工傷保險理賠流程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工傷保險賠付醫療費流程圖 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基金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