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一、普通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的喪葬補助費為2000元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一次性撫恤費為1000元。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為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家居省轄市的,每人每月100
元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家居縣(市)、鎮的,每人每月80元;家居農村的,每人每月70元
3、在職職工的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后,死者年齡在10周歲以上的,其喪葬補助費按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標準的1/4計發;年齡在1周歲至10周歲之間的,按1/6計發;不滿1周歲的不發。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死亡時不發此項補助
4、死者配偶另行結婚后,本人原享受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或撫恤金即予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或撫恤金繼續享受
二、省屬國有重點煤礦企業職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上述標準增加后,其配偶撫恤金低于82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820元;其他親屬撫恤金低于660元的調整為每人每月660元。
以上是山西省喪葬費標準。
山西撫恤金發放標準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后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山西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1.因工死亡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工(公)5000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業戶口一人月170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山西一次性死亡撫恤金標準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