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律師解析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
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的人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那么撫恤金發放標準是: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二)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于病故的,撫恤金發放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性撫恤金發放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發放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撫恤金發放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1、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養老金支付的標準和方法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
2、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的通知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統籌區工傷保險因公死亡,一次性死亡補助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3、參加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死亡的,仍按當地規定執行一次性養老金待遇4、工傷死亡人員家屬可以按月領取撫恤金,依據職工本人的生前工資按比例領取,其中配偶領取40%,其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他親屬領取30%,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可以多領取10%,但是所有親屬領取的撫恤金總額不可以超過員工的生前工資;
5、參加養老保險的員工非工傷死亡,可以領取9倍的本地區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月工資。
法律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由此可見,享有死亡撫恤金待遇的人必須同時具有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死者的直系親屬、配偶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養的人。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社會養老保險法》 第三十九條 被保險人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期間死亡的,由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其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喪葬費按其死亡時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所在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發給恤金按其死亡時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所在市(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九倍發給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和撫恤金由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企業職工撫恤金最新標準是多少作為企業退休人員來講,如果只有繳費15年就辦理退休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的,不管是退休后領取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了多少年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的養老金,一次性撫恤金最低都是按照9個月計發。因病或非非因工傷死亡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發給。
一、喪葬費最新標準多少錢
1.喪葬補助費標準: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職工、離退休人員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因病、非因工死亡喪葬費,以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個月計發。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喪葬補助費,以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1個月計發。
2.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領取條件、支付辦法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離休、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后,企業不再承擔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二、親屬撫恤金標準:
1.配偶:每月職工本人工資的40%
2.其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職工本人工資的30%
3.孤寡老人或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撫恤金發放規定養老金是國家按照有關規定對特殊人員給予的安慰和經濟補償。有權領取撫恤金的人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給撫恤金的標準如下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1、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死亡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一次性養恤金的支付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死亡的人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為前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另加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金。因病死亡的,為前一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再加上前四十個月的基本工資或者基本退休費用。政府繼續透過現有渠道,滿足支付一次退休金的規定;2、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構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支付死亡養恤金的標準和措施,按照民政部、人事部和財政部關于發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一次性養恤金辦法的規定執行;3、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構的職工因病死亡的,仍然按照當地規定辦理;4、除上述情況外,機構工作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死亡養恤金支付標準應從2004年10月1日調整為:40個月的基本薪金或基本退休金,以及20個月的基本薪金或前20個月的基本退休金。烈士的體恤待遇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二十七條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前已經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職)費和病退人員生活費,以及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8號)規定在10年過渡期內退休人員按新老辦法對比后的補差資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于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余額的支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于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
職工撫恤金最新標準是什么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的補足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對象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單位撫恤金發放標準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