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5個月的工資。也就是N+1的賠償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辭退賠償n+1是平均工資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它是指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依據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勞動經濟賠償金中的N是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代表支付多少個月補償,而1代表的是通知金,如果用人單位有提前通知的,1是不需要支付的,沒有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在工廠做了四年,公司辭退我應該如何賠款?如果被辭退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后給雙方舉證期;之后開庭審理,并且對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相關法律文書我寫好發給你后,你打印即可),一樣能勝訴;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拓展資料:
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有以下12種情形:
1、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3、公司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
4、公司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者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導致勞動者辭職;
5、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導致勞動者辭職;
6、公司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0、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
11、勞動合同期內公司破產或者解散;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四年,現在辭職了,請問公司有沒有什么補償?辭職沒有補償。
只有因為公司原因造成的離職才有補償。
比如被辭退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被開除等等。
辭職是個人原因在公司干了4年辭職后有補償 ,或者另謀高就。
不會有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