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勞動者在廠里干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了十年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其賠償如下:
1.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一個單位工作滿10年 如果辭職 應該得到什么補償?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你在某個單位無論工作了多久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如果你自愿辭職,法律上無補償。你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的上司出于某種原因如果給了你補償,那是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他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的個人行為。
在公司工作10年主動提出離職,公司是否應給勞動者一定的工齡補償?法律上并未有相關規定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但情理上公司該給一定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的工齡補償。
在法律對于勞動者離職的相關規定中,被辭退、主動離職和被迫離職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主動離職的話,用人單位往往是無需支付任何補償的。
在公司工作10年主動提出離職,從法律角度來看,公司可以不支付任何補償。
根據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個人提出離職同樣分為不同情況,如果是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離職,那公司方面可以不給予勞動者任何補償。哪怕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你在這個公司工作了十年甚至二十年,從法律層面來看,公司也無需給予工齡補償。
但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或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又或者是個人與單位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員工是被迫辭職的,勞動者都可以向單位要求提供工齡補償,可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從情理上分析,用人單位應支付一定的工齡補償。
一個員工在某家單位工作了十年之久,這不僅證明他為這個公司奉獻了足夠多的青春,也同樣證明他為這家公司創造了足夠多的利益,而且員工與公司之間的感情也肯定是有的。
為公司工作十年之后選擇離職,不論是出于什么原因,公司都肯定是失去了一個人才,而從公司角度來考慮,為勞動者提供一定的工齡補償完全是利大于弊。一方面能夠讓其他勞動者對公司更有感情,另一方面也能夠維系公司與離職員工之間的良好關系,或許未來某一天員工會重新回到公司。
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合乎情理,但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事情有不少,尤其是在勞動者保護自身權益方面,勞動者期望公司方面自覺是很難的。因此勞動者必須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旦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千萬不要輕易放棄追償,否則勞動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在一個單位工作滿10年 如果辭職 應該得到什么補償一個員工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應該就算是老員工了,而老員工簽訂的合同往往是長期的。但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難以預料的,就算是工作十年以上的老員工也可能會被單位解聘。那么,10年以上員工解聘賠償標準是什么?第一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第二如果是違法辭退,則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另外,以下情形下,用人單位也可以不賠償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第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第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第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在公司干了十年離職有補償嗎?辭職要看單位有沒有違規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否則自己主動辭職,一般是沒有補償的。 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或者是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 勞動合同法 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也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經濟補償一般是按N+1的原則,即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另外,有很多是不用補償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補償,還要賠償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許單位主動與員工 解除勞動合同 ,具體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內容規定執行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 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他情形。
在一個公司工作10年以上辭職,按照勞動法該有什么樣的賠償在一個公司工作10年以上被辭退,按照勞動法該有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的賠償如下: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有兩種情況用工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1、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在一個單位工作十年離職 ,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要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八十七條)
2、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是按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勞動者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勞動者承擔競業限制的年限內,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