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按二十年計算。另外對于相關喪葬費以及其它費用還需要結合實際的花費情況來進行處理,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協商的意見或者判決結果來進行認定。
法律分析
要看水池的所有權人及封閉程度而定,是否是類似公園的公共場所,還是具有私密性的水池。如果水池屬于公共場所,公司存在過錯(未設置警示標志等),那么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小孩溺亡存在兩個責任,一是監護人沒有履行好監護義務,簡單說就是沒看好孩子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二是施工方未設置警示標志,承擔過錯責任。因此,這個責任法院按對半分擔,即父母和責任單位各承擔一半并無原則性錯誤。至于賠償標準,賠償標準是有文件規定的,根據年齡、當地收入水平等決定,而通常這種標準往往跟不上形勢發展,所以造成實際賠償比當時的當地標準會偏低。如果對賠償標準有異議的,可通過上訴,提出賠償依據(包括孩子的撫養費用,精神影響的病歷等等)甚至近期賠償的案例給法院參考,爭取更高的賠償額度。當然也可以和當事單位協商,讓行政機關提供補償(人道主義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溺水死亡一般賠償多少溺水死亡賠償標準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具體如下:
1、小孩意外溺水死亡賠償標準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按二十年計算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也就是說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
2、受害人是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
3、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6歲兒童溺水身亡,7歲玩伴成被告!法院是如何判決此案的?法院判處這個七歲的玩伴是沒有任何的責任的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畢竟他只是一個孩子而已,而且他也沒有任何搭救的義務。其實我覺得這樣的一個判決結果還是讓大家比較滿意的,因為真的是這個樣子,雖然說這件事情當中造成了一個六歲的小朋友溺亡,這是讓我們覺得很心痛的。但是你不能夠因為這個樣子就怪那個七歲的玩伴把他畢竟只有七歲呀,你能夠指望他怎么救人的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難道你希望他一命換一命嗎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憑什么小孩溺水死亡賠償案例 ?你的孩子是孩子,你的孩子是一條命,人家的孩子難道就不重要了嗎?
家長覺得是因為這個七歲的小朋友沒有及時搭救,所以才導致他們家小孩子淹死的,可是這件事情真的是這樣子的嗎?大家要想一想,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玩耍,一個只有六歲,一個只有七歲而已,作為家長,作為監護人,難道不是你自己的責任嗎?你讓這么一個小小的朋友在水邊玩耍,你不去把他照顧好,你還怪人家小孩子。如果是十幾歲,你可以不用管他,可是才七八歲而已,你難道就是放心讓他一個人在水邊玩嗎?這不是你自己的責任嗎?你不應該負責嗎?
雖然說你們家孩子沒有了,真的是讓人覺得非常的難過,她年紀還那么的小,但是不能夠因為這樣子就把責任 怪到別人的頭上去吧,是你自己沒有把孩子看好啊。這個世界上總是有這樣的人,他明明是自己做錯了,但是總要找理由怪到別人的身上去,我不知道他們的腦袋是怎么想的。可能在事情發生之前,人家就勸告他了,讓他把孩子看好,讓他不要讓孩子去水邊玩,可是他就不聽,然后等到發生事情之后又去怪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