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工傷的情況下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勞動者到勞動局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有些地方也在政務中心工傷保險賠償窗口申請辦理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被受理后,工作人員會在規定時間內將錢打到傷者的銀行卡賬號上。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他費用的支付。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衛生行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工傷保險基金用于投資運營、興建或者改建辦公場所、發放獎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第四十七條 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賠償找哪個部門處理法律分析:需要申請工傷賠償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應當先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鑒定委員會作出工傷鑒定,等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出來后,才能確定工傷賠償金額。職工發生工傷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一般由工傷保險支付一定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賠償金,沒有工傷保險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賠償問題應該去哪個部門法律分析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應當由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據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在一定期限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法律依據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工傷認定辦法》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工傷賠償找什么部門按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 工傷 賠償找什么部門的話,需要先向 工傷認定 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賠償金 額只有等 勞動能力鑒定 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不同的 傷殘等級 ,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 醫療費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停工留薪期 工資 、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等。
工傷死亡賠償找哪個部門處理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死亡證明等工傷賠償金在哪個部門發放 ;
2、職工因工死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