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傷殘鑒定的等級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一般劃分為10個級別。從一級(人體致殘率100%)到十級(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相差10%。而該級別的劃分是根據人體組織器官結構破壞、功能障礙及其對醫療、護理的依賴程度,以及適當考慮由于殘疾引起的社會交往和心理因素影響,來綜合確定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1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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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等級鑒定標準是什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傷人員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的傷殘鑒定標準一般分為十級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一級是最嚴重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的(100%),然后依次往上推,每級相差10%,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等級劃分依據如下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
1、一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要依靠別人,自己完全不能自理;b.沒有意識;c.行動不便,各種行動受到限制還需要在床上;d.完全喪失了社交能力。
2、二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別人的幫助;b.只能在床上或者在椅子上活動;c.不能工作;d.可以進行社交但是非常困難。
3、三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有人監護;b.可以活動但是只能在室內;c.從事的職業受限,有些工作做不了;d.社會困難。
4、四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可以自理但是自理能力嚴重受限,時常需要幫助;b.活動范圍受限,只能在居住范圍內規定.c.就業受限,有些工作做不了;d.社會交往受限。
5、五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還是有限制,需要指導;b.活動范圍只能在居住地附近活動;c.需要能力有影響,要減輕工作;d.社會交往貧乏。
6、六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自理能力部分受限,一部分需要別人幫助;b.各種活動降低;c.影響工作能力,原有的工作已經不能勝任;d.社會交往狹窄。
7、七級傷殘劃分依據為:日常生活能力受限,活動范圍受限,交往能力變弱。
8、八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日常生活部分能力受限;b.不能遠距離活動;c.可以做復雜工作,但是效率下降;d.社會交往受約束。
9、九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能力大部分受限;b.工作能力個人能力下降;c.社會交往能力有所影響;
10、十級傷殘劃分依據為:a.生活能力稍微有影響;b.工作、學習能力稍微下降;c.社交能力稍微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國家傷殘鑒定標準法律分析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標準共分十級,其中,符合標準二級至四級的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至六級的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至十級的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下刊登的即是一至十級傷殘標準的具體規定。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一般根據造成傷害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其中等級分為一到十級傷殘。如果是職工的工傷認定,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勞動能力的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的障礙程度來進行等級鑒定。鑒定標準都是由國家相關行政部門制定的,有專門的規范性文件詳細規定。其中一級的人體致殘率為100%,十級的人體致殘率10%,每級致殘率之間相差10%。傷殘鑒定標準種類:1.《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準》(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發布,1997年1月1日實施)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2.《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發布,1990年7月1日起實施);3.《人體重傷鑒定標準》(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發布,1990年7月1日實施);4.《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公安部發布,2002年12月1日實施);5.《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年7月31日衛生部發布,2002年9月1日實施);6.《事故傷害損失工作日標準》(國家標準gb/t15499-1995)7.《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gb/t16180-2006國家技術監督局2006年5月1日實施);8.《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準》(2002年4月5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同日實施);9.《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司法部發布,2004年4月14日實施)。?????????????????????????????????????????????????工傷的定義: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等等。”綜上所述,國家傷殘鑒定標準的問題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的。建議依照鑒定標準判斷傷殘程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是什么?傷殘評定標準規定如下: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最重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的為一級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最輕中國傷殘等級評定標準 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一到四級為完全或基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五級和六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七級到十級為對正常勞動影響不大。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