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法律分析】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一、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屬于工傷。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發生工傷一年內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二、工傷認定需提交材料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醫療診斷證明等;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也就是評殘;三、工傷保險待遇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4、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可以不請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自己跑腿執行。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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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傷應該怎么賠償一、工地工傷如何賠償
在工人受傷情況下不能每天出勤的都應該采取停工留薪的方式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而規定的是:
1、受傷的工人已上班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每個月的工資(包括施工單位的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
2、工人受傷但上班尚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每個月的實法工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工人受傷但上班沒滿1個月的,按合同標明的每個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如果還沒約定好或者還在試用期內的工人是按照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受傷了的工人因為家庭或者日常實際情況和就業需求,同時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識別,受傷工人已經需要用到假肢、矯形器、輪椅等輔助人體的醫療器械(輔助工具),而工人支付的費用工作單位是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由于受傷情況較嚴重的或者不能到施工地出勤工作的,施工單位是應該與工人繼續保留著勞動關系的,再由工作單位按照每個月都加上工人受傷的傷殘津貼,并且工作單位應該也要按照規定為受傷工人繳納應該繳納的社保費用。如果受傷的傷殘津貼是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所固定好的標準應該讓工作單位再補上差額的。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主張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以下兩種情形發生的可以主張工傷賠償:
1、因工傷死亡時可以獲得工傷賠償。員工在工地上勞動,因公負傷導致勞動者死亡的,可以獲得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等項目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是指工傷導致勞動者死亡或者是喪失了勞動能力,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動者承擔被扶養人的扶養責任。
2、勞動者因工負傷沒有死亡的情況也可以獲得工傷賠償。一般的工傷賠償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生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工地上受傷怎么主張賠償?
1、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后,需要先就工傷問題進行工傷認定,只有經過認定為工傷之后,才能獲得工傷賠償。非因工負傷的,用人單位沒有過錯的,可以免除工傷賠償責任。
2、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認定為工傷之后,就需要對工傷問題進行賠償。賠償費用的大小根據工傷程度以及相關的賠償項目進行計算。工傷傷殘程度的鑒定也涉及到勞動能力的鑒定,喪失了勞動能力的,即使勞動者沒有死亡,用人單位仍需承擔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
3、和解、仲裁或者訴訟。在進行工傷認定以及對工傷賠償數額的計算后,雙方可以就該賠償的賠償方式以及賠償數額等問題進行協商,可以協商解決的,那最好。不能協商解決的,勞動者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只能采用仲裁和訴訟的方式進行。
勞動法工傷賠償條例中國 勞動法 工傷 賠償條例具體有以下幾點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 工傷保險 待遇主要的補償標準是: 醫療費 、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到24個月本人 工資 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勞動者受傷按工傷賠償 , 解除勞動關系 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系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 工資(根據 勞動能力鑒定 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