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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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打架屬于故意傷害,通常是故意傷害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情節輕微只會受到罰款或拘留的處罰,情節嚴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于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后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鑒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派出所把法醫鑒定結果拖著遲遲不給我怎么辦?如果法醫已經出具鑒定意見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但派出所拖著不給當事人,其行為是違法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其上級公安機關紀檢部門或者檢察院投訴,要求派出所說明理由。派出所應在三日內將鑒定意見通知當事雙方,如果一方或者雙方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鑒定或者補充鑒定。
法律分析
向派出所上級的公安分局或者公安局申訴。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收集證據,去監察委投訴辦案警員違法辦案 。 派出所傷情鑒定程序 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1、由公安機關開具法醫傷情鑒定委托書,當事人憑委托書到被委托的法醫鑒定機構進行鑒定。2、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告知雙方當事人被委托的鑒定機構。3、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可以對被委托的鑒定機構成員提出回避申請。傷者不在本地治療,可要求辦案單位變更委托鑒定機構,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個鑒定機構鑒定。4、辦案單位必須向雙方當事人公開鑒定的內容及結論。5、首次鑒定后,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如對鑒定結論表示異議,有權提出申請,由辦案單位委托法定鑒定機構復核或重新鑒定。辦案單位對當事人的申請應在十日內開具委托書,不得拒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條 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第一百四十六條 為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八十一條 對于違法行為案發現場,必要時應當進行勘驗,提取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判斷案件性質,確定調查方向和范圍。現場勘驗參照刑事案件現場勘驗的有關規定執行。
派出所不給受害者一份法醫鑒定書,怎么辦,是不是違法的?派出所不給受害者一份法醫鑒定書不屬于違法。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的刑事案件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應當進行偵查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予以核實。
鑒定文書制作完成后,鑒定機構應當及時通知委托鑒定單位領取,或者按約定的方式送達委托鑒定單位。
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及其利害關系人申訴與控告權及其處理
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利害關系人對于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有權向該機關申訴或者控告派出所壓法醫鑒定 : (一)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不予以釋放、解除或者變更的; (二)應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不退還的; (三)對與案件無關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 (四)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不解除的; (五)貪污、挪用、私分、調換、違反規定使用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的。 受理申訴或者控告的機關應當及時處理。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對申訴應當及時進行審查,情況屬實的,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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