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1)城鎮居民為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歲以上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為(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歲以下為20年(含);60周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周歲以上為5年]
(3) 60周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周歲—75周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周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問題意外死亡賠償怎么賠償意外死亡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為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我想問一下意外死亡賠償的標準根據《侵權責任法》以及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的解釋》的規定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54歲意外死亡賠償標準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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