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應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的司法解釋。
交通事故中車輛停放損失如何賠償,交通事故營運費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車輛的停運損失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按照通常的運營收入情況來確定賠償數額。對于通常的運營收入情況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由車輛運營人承擔舉證責任。即車輛運營人要提供證據證明車輛停運的時間內可以獲得的合理收入部分。《最高法院關于 交通事故糾紛 的司法解釋》第十五條因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如何規定損失賠償額?法律對于損失賠償額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的范圍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的規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賠償額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經營性損失賠償依據什么法律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