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的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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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的百果樹賠償標準是多少?樹木1
1.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元。
樹木2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96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補償標準
一般林木(楊柳榆槐等)
幼齡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5—20元;
中齡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補償22—50元;
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1元。
樹木3
3.森林植被恢復費
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苗圃地每畝4000元;
未成林每畝2667元;
防護林、特種用途林每畝5336元、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每畝6667元;
疏林地、灌木林地每畝2000元;
宜林地、采伐跡地、火燒跡地每畝1334元。
4.林業設計費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復費總和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的3%收取。
果樹地征用賠償標準一、國家征收土地果樹賠償價格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的規定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但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9、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360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800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320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3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0—6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0—310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56000—620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60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500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00—250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0—130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00元。
因各個地方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青苗補償標準亦不同,具體的還需咨詢當地有關的部門。
三、什么是確權?
確權,一個是所有權,一個是使用權。
所有權:我國實行公有制,所以,即便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你個人開荒的地,所有權也不屬于個人,還是公有。。農村土地屬農村集體所有,具體一般是村集體,所以,所有權歸你所在的村集體所有。集體土地的使用一般由村集體確定,就是說,怎么用、誰來用,用多少這些事務的決定權在村上,而村上實際上還得按照縣級、鎮級政府的相關規劃和政策確定具體土地的用途(國家實施土地的用途管制政策),盡管你認為是自己開荒,認為這樣就該歸你自己所用,但實際上嚴格說起來,如果未經相關部門同意批準,私自開荒種地是危險的,有時候還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因為為了生態環境不被破壞,有些地方是需要保護的,對未利用土地的開發,一般先要根據實際進行規劃,具體哪些地方禁止開墾、哪些地方可以開墾,每年可以開墾多少,這些都是有具體計劃的安排。所以,如果村集體認可你開墾的土地并經過半的全體村民同意后,才能給你確認土地的使用權。
占地果樹怎么賠償標準法律分析: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例如蘋果樹,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20年的果樹怎么賠償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40元。不過各地由于民情和實際經濟情況是有差異的,所以賠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以上內容僅作參考,具體以當地政府部門公布的賠償標準為準。國家征地果樹賠償標準根據果樹的品種及生長期規定了不同的補償金額標準。通常補償金額最高的為果樹盛果期,補償金額最低的為果樹培育期。常見的果樹品種(蘋果樹、梨樹、桃樹、葡萄樹、棗樹以及板栗)國家規定了較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于不常見的果樹品種均歸類為雜果樹,補償金額相較常見果樹品種低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