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哺乳期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的,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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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的規定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是違反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哺乳期開除員工怎么賠償一、哺乳期開除員工怎么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哺乳期內強行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是違反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我國法律規定的行為。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哺乳期女職工公司能否辭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
因此,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解雇哺乳期女職工的。
原則上用人單位在哺乳期內是不能隨意辭退女職工的,不過這并不代表單位一定不能辭退,如果女職工存在特殊情況,則此時也是辭退女職工的。不過要是單位存在違法辭退的情況,就需要按照規定作出相應的賠償。至于哺乳期開除員工怎么賠償,上文小編已經做出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辭退哺乳期員工補償標準20212021年辭退哺乳期員工補償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哺乳期待崗員工怎么賠償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