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針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問題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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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員工經濟補償金怎么算一、 勞動法 員工 經濟補償金 怎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年限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在勞動 合同解除 或者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就涉及到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問題。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及有關國家規定對工作年限及經濟補償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 二、計算經濟補償金有什么標準? 1、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 簽訂勞動合同 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勞動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業工作,期間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計算的工作年限應從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當然,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用人單位利用短期勞動長期用工的現象將會減少,這主要是勞動合同 法規 定了兩個措施,一是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也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部1996年關于終止或 解除勞動合同 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規定,對于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前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和原有關國家規定計算經濟補償。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后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2、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延續了我國以往的做法。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授權,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頒布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了計算經濟補償時,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計算基數 計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關于一個月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月工資、本企業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是當地月平均工資,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進行了討論和研究,最后規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之所以如此規定,主要有以下考慮: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續性,原有規定有不足的,適當進行修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按照該規定,月平均工資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內容,這樣的規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護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但失之于設計過于復雜,不利于勞動者掌握。同時也與其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不同。因此,勞動合同法統一了月平均工資的內容,這樣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講究公平性,平衡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規定月平均工資為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樣的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比較長,最初的工資可能比最后的工資要低得多,考慮到物價等因素,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以最近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另一方面也考慮到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應與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收入相適應。一般來說,某一崗位的工資受市場規律的調節,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水平較低。某一個地區,不同企業之間有著很大差別。如果規定以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或者當地平均工資為標準,將對用人單位明顯不公。 4、計算封頂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認為有些高端勞動者,工資收入較高,談判能力較強,在 勞動關系 中并不總處于弱勢地位,如果完全適用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負擔太重,也體現不出經濟補償的性質和特點,建議勞動合同法作出調整。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問題是如何更好的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低端勞動者的基本勞動權利,對于高端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市場調節并舉的方式,保護其合法勞動權益。但考慮到我國還沒有將勞動者區分不同群體,并適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術上也較難處理,因此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將高端勞動者排除在保護范圍之外,但在經濟補償部分對高端勞動者作了一定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作了限制,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另外,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 賠償金 。 在一些情況下,即使是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的勞動合同,但單位此時也應當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支付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而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時候,要考慮到勞動者的工作年限、規定的計算標準、計算基數也就是月工資情況等等。
勞動賠償金怎么計算一、勞動賠償金怎么算
勞動賠償金的計算有以下規定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法律明確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未滿足時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相關條件滿足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分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
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打算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卻沒能與勞動者達成一致,則協議解除的條件不存在。如果此時用人單位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防止用人單位濫用解除合同的權利,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不遵循法律規定的程序,其行為同樣構成《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并因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應當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則用人單位無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41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嘛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三、勞動合同解除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也無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勞動賠償金如何計算?勞動法賠償金計算方法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的50%)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
員工補償金怎么算?1、核算期間是自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你入職之日起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經濟補償金規范是沒作業滿一年付出一個月補償金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付出半個月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付出一個月補償金。可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補償金核算依照曾經法規核算(也就是勞作部違背和免除勞作合同補償金方法)。3、鑒于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你的情況歸于單位私行免除合同,歸于違法的,因而需求付出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為經濟補償金2倍。4、別的,公司還需付出未提早一個月告訴的代告訴金,為一個月薪酬。
員工補償金怎么算您好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針對您的解約員工的補償金怎么算問題解答如下: 第一條 《違反和 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員工一年賠償金如何計算 ,單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 經濟補償金 1. 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 工資 ,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的經濟補償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2.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病或非因公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 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的工資) 3.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4. 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公式: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 經濟性裁員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6. 用人單位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的計算 經濟補償金 = 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50%) 7. 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第二條 《 上海 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單位在以下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1.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 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根據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 第三條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計算 1. 勞動者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條款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 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四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連帶賠償責任 1. 賠償金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 + 因獲取商業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2. 用人單位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N(70%≤N≤1) 3. 勞動者賠償金份額的計算公式 賠償金=賠償金總額-用人單位的賠償金份額 第五條 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訂立勞動合同、訂立無效勞動合同、侵害 女職工 、 未成年工 健康及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的計算 1. 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應得工資收入×25% 2. 造成勞動者 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 醫療費用 ×25% 3. 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身體損害賠償金的計算 賠償金=醫療費用×25% 第六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的賠償金的計算 1. 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 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第七條 競業禁止的補償 補償費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部分省市有地方性規定,一般為該員工離開前最后一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一定比例,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八條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是否包括 加班工資 和各類補貼 按照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應當以解除或 終止勞動合同 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來計算(如果該計算結果低于 最低工資標準 的,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而工資性收入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第九條 哪些違紀行為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補償金 1. 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法律、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不能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范圍 1. 社會保險 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 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那么以上內容就是我對員工補償金怎么算的詳細解答了,希望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