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保險死亡賠償標準20222022年1月17日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的最新數據,2022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7412元×20=948240元。
標準制定依據
一、居民收入情況
2021年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1%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比2019年增長(以下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速)14.3%,兩年平均增長6.9%,扣除價格因素,兩年平均實際增長5.1%。
分城鄉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增長8.2%,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1%;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增長10.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7%。
國家統計局官網數據地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的規定,職工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共有三個項
1、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上年度本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2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47412元×20=948240元。
工傷死亡賠償2022年賠償項目有哪些?一、 工傷死亡賠償 賠償項目有哪些 2018年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包括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 撫恤金 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4、供養親屬范圍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詳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相關規定。 5、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三)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四)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五)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六)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七)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6、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就業或參軍的; (三)工亡職工配偶 再婚 的; (四)被他人或組織 收養 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2018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2017年度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據國家統計局《中華人民共和國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6396元×20=727920元。 因《 工傷保險條例 》在全國統一執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為727920元。 傷殘 職工在 停工留薪期 內因 工傷 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項目包括了 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根據月平均工資來核定,供養親屬撫恤金根據收入情況和相關比例分配確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統一標準是727920元。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2021年職工因工死亡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工傷死亡費用賠償2023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