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如果在訴訟過程中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法院為了更好進行判決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要求進行傷殘鑒定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按法院指定或者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機構進行傷殘鑒定就可以的。
1、如果是交通事故適用傷殘鑒定標準為: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2、如果是工傷的傷殘鑒定依據是《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
3、如果是人身損害的傷殘鑒定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體損傷殘疾程度鑒定標準(試行)》
傷殘鑒定有問題怎么辦這應該是法律問題分類n【1】法院指定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當事人接到通知后,有權及時提出異議。n【2】當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n【3】不及時提出異議的,進行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了傷殘鑒定的,一般遵重鑒定報告內容。n除了有證據證明,傷殘鑒定內容有誤。n【4】從生效的法院判決之日起,保險公司應該支付賠償金。n【5】如果保險公司不支付,原告可以申請一審法院強制執行。n【6】六個月內沒有強制執行的,原告可以申請二審法院強制執行。
傷殘鑒定分兩種,一種是司法鑒定。一種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二者分別針對不同的部門。
司法鑒定主要是針對公安或法院審理用。這一塊帶上相關病歷去,交錢就能做。
勞鑒委做出的傷殘等級鑒定主要針對工傷這一塊。
《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對工傷賠付做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到勞鑒委做傷殘等級鑒定的前提是拿到認定工傷決定書。
如果沒認定為工傷的話,一般是不受理傷殘等級鑒定的。
如果有認定工傷決定書的話,做傷殘等級鑒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原件)
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欄需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單獨
稱是由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的工作人員為其操作激活保險單,在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已對責任免除條款進行明確說明的情況下,其應當承擔舉證不力的法律后果。關于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上訴稱許璐起訴已超過兩年訴訟時效的問題,因涉案保險合同約定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給付的保險金僅以給定范圍內費用未取得補償的剩余部分為限,2015年1月許璐在其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他保險合同處理結束后,2015年3月向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申請理賠,并于2015年9月起訴未超過訴訟時效,故該項上訴理由亦不能成立。關于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上訴稱按《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不能作為賠付依據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保險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免賠額、免賠率、比例賠付或者給付等免除或者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可以認定為保險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免除保險人責任的條款”,因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未對保險合同格式條款規定適用《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作出明確說明,該條款不產生效力。原審未同意陽光人壽保險新鄉公司重新鑒定的申請并無不當。
傷殘鑒定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鑒定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一)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對傷殘鑒定材料的質證的問題 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在法院訴訟當中,當事人對以上兩種途徑取得的首次法醫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均可以依法申請重新鑒定或補充鑒定,但申請重新鑒定必須符合相關的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