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法律分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交通事故撫養金的計算方法為: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第一款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中的撫養費怎么計算被撫養人有數人的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費消費性支出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 賠償義務人 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規定:如果死者是獨生子女且妻子去世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了,那么對方就應當賠償其父親的撫養費15年,其母親20年,其小孩子10年.如果其不是獨生子女且妻子也沒去世,那么其父母的撫養費金額要除以子女數,小 孩子的撫養費 金額除以2.理由是:每個子女都有撫養父母的義務,小孩子的母親也有撫養義務.因被撫養人中有二人是 非農業戶口 ,一人是農村戶口.按照就高不就低的一般原則,在實際判案中,這些人的每年撫養費累計數,會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支付.
交通事故撫養費標準的計算方法人身損害賠償當中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重要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的一筆賠償便是老人孩子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的撫養費。依照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性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的年齡,男性在十八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女性在十八周歲以上、五十五周歲以下的,賠償權利人應提供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證明,同時應提供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證明其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書面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交通事故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什么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計算至十八周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傷殘子女撫養費計算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的人數2、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所在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收入×(18-被撫養人實際年齡)÷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撫養費計算標準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