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你好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根據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工作之中突發疾病是否可以主張賠償要分情況而定。如果該疾病屬于“職業病”,即因工作引起的疾病,則該種情況可以認定“工傷”,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你住院治療的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這些都有保障,且會享受停職留薪待遇,最長12個月,若疾病嚴重還導致殘疾,則還能享受殘疾賠償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
若該疾病不屬于“職業病”,而是自身攜帶的本病與工作無關,則無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若只是短期治療,疾病期間可以請病假,在醫療期內單位應當照常發工資。若需要長期治療,且已經無法再勝任任何工作,則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合同或者支付一個月補償金提即時解除合同。如果你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治病,且勞動合同還未到期,單位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賠償金。這筆賠償金以你的工資,工作年限為基準進行計算。
對于勞動者來說,工作之中突發疾病,一定要及時進行治療并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同時符合無固定期限情形時,盡量要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樣突發疾病下,不管是否屬于“工傷”,都能給自己一個最大的保障。按照實務來看,除了先天性的疾病,職工因后天從事某個行業某種工作而產生的疾病,或多或少都與工作有關。我的建議是,發生后不要急于相信官方或者公司的結論,盡可能找專業的律師或者鑒定人員進行處理,爭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上班期間突發疾病賠償上班期間突發疾病有賠償。如果能認定為工傷的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有賠償。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上班期間突發疾病賠償
1、上班期間突發疾病有賠償。如果能認定為工傷的,有賠償。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賠償項目有哪些
賠償項目如下: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數;
7、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精神損害賠償;
12、鑒定費。
職工上班時突發疾病 ,用人單位要負什么責任?職工上班時突發疾病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要看屬于哪種具體情況:
1、屬于工作原因引發:屬于工傷或是職業病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主要需負責任如下:
(一)為職工申報工傷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
(二)支付相關費用(根據《中華人民社會保險法》。以下費用如果用人單位未給職工參保的,其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屬于自身原因造成的:
屬于非工傷病。企業承擔部分救濟性責任。適用法律為《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 為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療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內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終止勞動關系,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鑒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這里要注意一下: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自身原因發病,如果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適用工傷的處理標準。
農民工工作期間因突發疾病住院,用人單位應該賠償嗎工地上工人突發疾病是否要賠償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根據法律規定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的,應視同工傷。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近親屬可以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員工在上班時間突發疾病,單位是否有責任法律分析:員工在上班時間突發疾病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單位是否有責任要看是否認定為工傷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如果屬于工傷,用人單位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上班時間突發疾病用人單位要賠償嗎 他情形。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