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從法律理論來講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應該會收費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有一定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比例限制,且由國家規(guī)定,具體由法院履行執(zhí)行行為。
刑事案件執(zhí)行收執(zhí)行費法律分析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1.沒有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的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zhí)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guī)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四)依法申請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納100元。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每件交納400元。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請費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1萬元;
2.申請海事強制令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3.申請船舶優(yōu)先權催告的,每件交納1000元至5000元;
4.申請海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1000元;
5.申請共同海損理算的,每件交納1000元。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收費標準刑事附帶民事是不收費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九條對此有明確規(guī)定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不收取訴訟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
第二百條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本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guī)定作出判決。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收不收訴訟費人民法院審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不收取訴訟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司法解釋》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上訴交費嗎一、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上訴交費嗎?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 訴訟 案件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不收取 訴訟費 。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同時提起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根據 法規(guī) 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的規(guī)定是不須交納案件受理費的。但當事人在刑事案件訴訟過程中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應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準交納訴訟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收取訴訟費。 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1、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為已經遭受的實際損失和必然遭受的損失。 3、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為量刑情節(jié)考慮。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構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 代理 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請 國家賠償 。 5、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 公訴 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6、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判決后,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zhí)行的,應當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zhí)行。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條件 根據有關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附帶民事訴訟的成立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刑事附帶民事執(zhí)行費收取嗎 : 1、成立的前提是 刑事訴訟 已經成立。 附帶民事訴訟是由刑事訴訟所追究的犯罪行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追究其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因此,附帶民事訴訟必須以刑事訴訟的成立為前提,如果刑事訴訟不成立,附帶民事訴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被害人就應當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而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此外,如果刑事訴訟程序尚未啟動,或者刑事訴訟程序已經結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而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被害人遭受的必須是物質損失。 對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根據中國 刑法 和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均限定為物質方面的損失。但法律在不同場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訴訟法第77第1款規(guī)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用的是“物質損失”;同條第2款規(guī)定:“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用的是“財產損失”;刑法第36條第1款規(guī)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用的是“經濟損失”。根據上述法律規(guī)定,可以理解為在附帶民事訴訟賠償范圍問題上,物質損失、財產損失、經濟損失三詞同義,邏輯上屬于同一概念。盡管在其他場合,三者的內涵并不完全相同。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應否包括精神賠償問題,許多國家都經歷了一個由不承認到承認的發(fā)展過程。隨著人們對 精神損害 認識觀念的變化,越來越多的國家將精神損害納入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范圍。 民事包括刑事法庭在收取 訴訟費用 的時候,是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的,既然國家明確提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收取訴訟費,那受害者只需要準備好附帶民事訴訟的相關 證據 材料和必要的書面文件即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要比一般的民事訴訟的過程繁瑣一些,過程中受害者一定要在專業(yè)的法律界人士的幫忙下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