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解除勞動關系取得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內容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是建立在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基礎上的。也就是說,只有符合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才可以適用本通知規定執行。因此,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續聘所發放的補償金不屬于財稅〔2018〕164號文規定的解除合同的一次性補償金,應在發放當月合并工資薪金計稅。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需要繳納個稅嗎法律分析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果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應繳稅額[(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當地年社平工資3倍)÷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個稅起征點] *對應稅率*工作年限,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用人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代繳。補償金超過當地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三倍以內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補償金需要繳納個稅嗎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退職費、安置費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3、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宣告破產,企業職工從該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4、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合同到期補償金需要交個稅 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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