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一、正面回答
1、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數額為標準,低于該數額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
2、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兩千元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分析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三、相關法律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的,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十二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四、經濟補償金計算的標準?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扣稅計算標準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免征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經濟補償金總收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實際繳存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勞動法中n1賠償金要扣稅點多少勞動法中n 1 賠償金要扣稅點按個人所得稅的稅率計算:綜合所得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根據工作的地方的當地的工資的標準的三倍工資的金額來計算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如果比這個工資數額低,也不需要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比這個金額高,勞動者就需要進行相應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
勞動者一次性得到的經濟賠償金和賠償金的相關的需要征收的稅收的最低標準,如果超過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了這個標準就需要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實際的年限進行相應地計算,然后根據規定向勞動者征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當然賠償金也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只要超過3500元,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按3%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按1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按2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按25%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按3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按35%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960000元的部分按45%個人所得稅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解除勞動關系補償扣稅怎么扣稅?解除勞動關系 補償扣稅怎么扣稅? 具體計稅公式如下: 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 個人所得稅 ={[(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免稅收入額-實際繳納的基本 社會保險 費和 住房公積金 )÷ 工齡 -費用扣除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工齡 公式中“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是指個人取得的補償收入時實際繳納到地方稅務機關、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或政府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的部分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對未實際繳納的不得扣除。如實際繳納的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已于當月發放 工資 中扣除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則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計算時不可再重復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明確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 經濟補償金 、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對于個人因 解除勞動合同 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國稅發[1999]178號文中規定: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 法規 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 費、基本 養老保險 費、 失業保險 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工齡”是指計算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的個人實際工作年限,如果實際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由于用人單位發放的金額是解除勞動關系所給的補償金額,當事人自己應當根據補償扣稅的標準進行稅務的扣除手續,避免 偷稅漏稅 等行為的發生。另外如果不是解除勞動關系補償扣稅,那扣稅的計算方式有所不同,需要另行確定計算公式,從而進行稅務的繳納。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應如何計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的經濟補償金個人所得稅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免征個人所得稅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超過的部分應當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工作年限-免征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經濟補償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一款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勞動解除賠償金扣稅多少 ;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