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根據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為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 支付經濟補償金 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于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 不能勝任工作 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癥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病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由用人 單位解除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12個月”。 (4)對 勞動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 ,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那幾方面錢賠償金您好,單位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就是賠償金,沒沒有其他賠償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了;
賠償金是按照47條規定的標準計算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即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計x算,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超過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工資,如工作了3年5個月,賠償金=3.5x2x 月工資,如果工作3年6個月以上不超過4年,賠償金=4x2x月工資。
法律依據見《勞動合同法》47條、87條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違法解除勞動有幾種賠償金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