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可以申請賠償。
您花錢購買了服務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就形成了合同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不管是書面的還是口頭的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它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有約定。如果服務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您就可以據此索賠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產品質量問題賠償標準是什么?產品質量有問題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可提要求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如果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可以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產品或者服務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同時還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產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產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請問我買的產品沒有達到廣告上宣傳的和承諾的效果,想維權,告廠家欺詐,要求退一賠一!求解答!買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的產品沒有達到商家所宣傳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的承諾和效果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這屬于商家欺騙消費者的行為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收集證據可要求商家賠償或向消費者的協會投訴解決。
產品質量問題幾倍賠償隨著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我國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消費逐漸成為推動經濟增長的主要力量,消費者權益類的糾紛也是一年多過一年。這些糾紛中,我們經常能夠看到,在判斷經營者承擔賠償的問題上,有的是一倍賠償、有的是三倍賠償、還有的是十倍賠償,這些看似相同的“消費者權益糾紛” 索賠結果為何不同呢?且聽檢哥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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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部法律與消費者維權息息相關
在上述消費者權益糾紛中“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首要查閱的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這兩部法律,二者規定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了不同領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對經營者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也是不同的,因此就會有不同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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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而言,“消法”適用所有消費者權益糾紛。“食品安全法”僅適用于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消費者權益糾紛,當食品有關的問題發生糾紛時優先使用。
賠償“一倍、三倍、十倍”如何解讀?
如果消費者主張經營者的經營活動構成欺詐并要求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則應當遵守現行“消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要求經營者承擔三倍的懲罰性賠償。如果懲罰性賠償金額低于500元,可以按500元數額進行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如果消費者主張他們購買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則食品生產者或銷售者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承擔十倍的懲罰性賠償責任。
在經營者承擔一或三倍懲罰性賠償的情況下,法院的一般適用是“消法”。同樣的法律會出現不同的索賠結果,那是由于消費者糾紛的時點不同。修訂后的“消法”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2014年3月15日是適用修改后的“消法”或修改前“消法”的時間節點。2014年3月15日前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適用修訂前的“消法”,經營者構成欺詐的,承擔退一賠一的法律責任。2014年3月15日以后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糾紛,應該適用修訂后的“消法”,經營者承擔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責任。對于時間節點的差異,經營者的懲罰性責任是不同的。
“消法”和“食品安全法”都屬于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但從兩者的關系來看,“消法”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一般法律,而“食品安全法”則是一項專門保護食品安全領域消費者權益的特別法律,按照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消費者因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提起的糾紛,應當優先適用“食品安全法”,且“消法”第五十五條的懲罰性賠償條款中明確規定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了“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我國專門制定了“食品安全法”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也就是說在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領域存在“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應當優先考慮“食品安全法”,而不能直接選擇“消法”。
中檢北京——中消協技術支持單位
作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消費維權鑒定技術支持單位的中國檢驗認證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檢北京”)積極配合中消協開展相關消費維權鑒定技術支持工作。
中檢北京不僅是中消協消費維權鑒定的技術支持單位,更是中國第一批具有司法鑒定資格、從事產品質量司法鑒定的權威機構,長期服務于公檢法及海關等相關政府監管部門。中檢北京將繼續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充分發揮質量服務領域雄厚的技術實力和豐富的服務經驗,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機構,共同開展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工作,促進市場經濟秩序的不斷完善。
本次解讀賠償標準中“一倍、三倍、十倍”的常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中檢北京建議大家如果真的遇到“產品質量維權、糾紛”等方面的問題,首先要做的就是尋求專業機構的技術支持,必要時還需尋求司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消協新規定買了不合格產品怎么樣賠償賠償標準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有規定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具體賠償標準如下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產品沒有達到預期效果賠償 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五十一條 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權益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擴展資料:
不合格產品是可以申請退貨的,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參考資料: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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