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生前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的20個月工資計發。請參考現行民政部《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傷亡撫恤有關問題的通知》(民函〔2004〕334號)現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病故的審批確認及一次性撫恤金發放問題通知如下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病故,由所在單位市級以上主管部門(縣處級)審批確認,具體認定條件參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發放,因公犧牲標準按其基本工資額的40個月計發,病故按20個月計發。 【注:有疑問或是不明事項,請到屬地民政部門咨詢或是復印依據】
蚌埠市企業職工因病死亡補償標準是受少根據相關政策查詢顯示標準大約80萬左右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蚌埠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醫療費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2)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3)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5)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6)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護理費
(1)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2)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3)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蚌埠13年標準97.54元/天)(4)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5)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6)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7)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4、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蚌埠標準30元/天,合肥市中院指導意見標準20元/天)
5、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營養期通過“三期”鑒定確定,標準參照住院伙食補助費。
6、交通費、住宿費及伙食費
按需據實。
7、精神損害撫慰金
(1)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2)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8、殘疾賠償金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蚌埠23114元)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蚌埠8098元)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3)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4)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100%)×賠償年限。
9、被撫養人生活費
(1)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蚌埠16285元)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蚌埠5725元)支出標準計算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3)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4)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死亡賠償金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蚌埠4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蚌埠市四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了:1、一次性傷殘補
助金人工資X21個月、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其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他費用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諸如治療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等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則根據
實際情況來確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四級工傷的,可以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原來的工作崗
位,同時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及傷殘津貼的待
遇。其中,如果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
要生活護理的話,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
費,具體按照蚌埠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
例按月計發。需要注意,如果傷殘津貼的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話,需要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
差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蚌埠5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蚌埠市五級工傷賠償標準包括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了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8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五級傷殘為二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為四十個月的本人工資;4、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確定。需要注意,五級傷殘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適當安排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五級傷殘職工勞動、聘用合同終止或者依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除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終結工傷保險關系。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
1、勞動者因為工傷導致死亡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的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勞動者的近親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有需供養的親屬還可以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
2、喪葬補助金的賠償標準為上一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工資。
3、一次性的工亡補助金的賠償標準是以上一年全國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準,金額為人均收入的二十倍。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蚌埠一次性死亡賠償標準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