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交通事故肇事者破壞現場應該承擔全部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賠償責任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在交通事故中與其相同的情況還有以下幾種:
1.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當事人毀滅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教練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3.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么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直接根據法律規定承擔全部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應保護好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的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肇事后破壞現場如何認定責任解答交通肇事后有一方破壞現場的。破壞現場的一方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此外如果有一方逃逸的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那么逃逸的一方也是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但是由破壞現場的優先承擔全部責任。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發生事故后故意破壞現場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