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中要有財務負責人,任何一家公司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的正常運轉都與公司財務負責人息息相關,財務負責人就是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與監督工作的職位。那么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都有哪些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一、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都有哪些
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主要是承擔公司的稅務風險。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由于經營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以及合同簽署中的財務責任,公司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以及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都是財務負責人需要承擔的風險。
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都有哪些
二、公司財務負責人是怎樣的
只要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沒有明確規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財務負責人。只是規定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不得兼任監事。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他人員。”
三、公司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1、規劃企業財務戰略
能否成為一個出色的財務總監,戰略眼光尤其重要,戰略規劃的是未來的事情,“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財務總監的重要職責就是根據企業未來的戰略提前做好財務預測決策工作,做到未雨綢繆,從財務的角度預先做好投融資、成本控制的準備,為企業高層決策提供后續資金保障,確保企業的戰略決策能夠順利實施。
2、健全企業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一家企業是否規范,也是衡量財務總監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財務制度協調的是企業內外的各種經濟關系,它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制訂,是企業經濟活動和資金管理的“最高法律”。每個企業都或多或少制訂了一些財務制度,盡管有些是口頭上的東西,隨著企業業務的發展和外部環境的不斷改變,財務制度也需要不斷地進行完善。作為企業財務方面的最高組織者和責任人,財務總監應不斷地健全企業內部財務制度,組織好對國家財政、財務、稅收等相關法規的學習與執行,對制度的執行進行詳查,以確保企業守法經營。
3、建立預算檢查制度
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財務預算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越顯突出,財務預算包括收入和支出預算,財務總監必須把企業的戰略目標轉化成財務目標,并細化成相應的財務指標,再把財務指標與各責任中心掛鉤,通過目標控制法,控制好成本、費用、資金、利潤等預算。當然預算編制只是財務管理的初始,關鍵還在于執行,如何使執行不偏離原定規劃,在執行過程中時刻進行預算的日常檢查必不可少。
4、審核分析財務報告
財務總監通過審核財務報告來監管企業會計核算,監管各項制度、政策的執行情況,監控企業預算執行過程與結果,但由于企業財務報告專業性、綜合性較強,很多財務數據不夠直觀,如果把財務報告直接上報給管理層,相信管理層和其他部門很難看得懂,更不用說利用財務報告為經營決策作參考。財務總監應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把復雜問題簡單化,把簡單問題通俗化,寫出比較系統、讓其他管理者都讀得懂的分析報告,為企業最高決策者和其它部門提供決策所需要的相關財務信息。
5、控制成本籌劃稅收
能否有效控制成本和合理避稅是所有老板最看重的指標,也是衡量一個財務總監有沒真才實學的硬指標,因為其他能力固然重要,但都比較虛,只能間接產生收益,唯有這種能力能直接創造利潤。財務管理是一門藝術,更是一門魔術,玩法不同,結果自然不同。玩得不好,資金鏈斷裂,企業破產!玩得爐火純青,資金滾滾而來,企業利潤倍增!成本控制不是一味地節省成本,而是要計算投入產出,砍掉不能帶來更多價值的成本,而對能產生更多價值的項目要加大投入。稅收籌劃必須事前規劃,不要等到生米煮成熟飯了才想著如何避稅,那時候可發揮的空間不大。最有效的辦法是潛心研究稅收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在每個會計年度開始之前,結合企業的未來戰略和經營策略,作出最有利于企業的稅收籌劃,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合理降低企業稅負,提升企業利潤。
6、調配企業營運資金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也是企業過冬的棉襖,缺少血液人就會死,缺少棉襖就會感冒,企業也一樣,缺少資金企業會破產,資金流動不暢也會出現經營困難。財務總監要特別關注經營活動現金流的異動,一旦出現負數要立刻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讓經營活動現金流恢復正向流動;在投資和籌資活動現金流的監控上尤其要避免“短貸長投”這一民營企業破產的最直接誘因。為了提高企業的資金使用效率,必須在企業內強化“一支筆”審批制度,避免多頭審批,資金分流。財務總監必須負責資金流的總體調配,所有費用的支出除了日常性的一些費用可以授權審批外,其他一切費用統一由財務總監進行審批,以利于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以上就是對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都有哪些的相關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公司財務負責人在刑事上,對于公司非法經營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在民事上,對于公司的經營風險可能要連帶或過錯責任,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責任公司財務負責人應當對于財務賬簿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的真實性以及完整性責任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不得被任何人指使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法律依據】
《會計法》第四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五條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其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
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的風險主要是承擔公司的稅務風險。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由于經營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以及合同簽署中的財務責任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公司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以及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都是財務負責人需要承擔的風險。
法律依據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反保險欺詐指引》 第十二條
保險機構應當指定欺詐風險管理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并以書面形式告知保監會。負責人應由能夠承擔欺詐風險管理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職責包括:(一)分解欺詐風險管理責任,明晰風險責任鏈條;(二)組織落實風險管理措施與內控建設措施;(三)監督欺詐風險管理制度和程序的實施;(四)為保險機構欺詐風險管理戰略、規劃、政策和程序提出建議;(五)審核反欺詐職能部門出具的欺詐風險年度報告等文件;(六)向保監會報告,接受監管質詢等。保險機構應當為負責人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條件。負責人未能履行職責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遇到困難的,應當向保監會提供書面說明。負責人因崗位或者工作變動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保險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另行指定負責人并向保監會報告變更。
財務總負責人要承擔什么法律風險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的風險如下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公司的稅務風險,以及公司高層在開票中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合同簽署中的財務責任,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以及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都是財務負責人的風險。還有,如果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你是繼任的財務負責人,一定要和前任財務負責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時間去稅務局做財務負責人信息變更,以撇清前任遺留問題對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你的法律影響。
法律依據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
根據《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財務負責人的法律風險從根源上講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財務人員產生法律風險的原因有三種: 一是故意犯罪行為; 二是單位或單位領導發生 經濟犯罪 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財務人員受到波及或牽連,這種情況往往是財務人員迫于工作壓力而形成的法律風險,也是最常見的財務人員法律風險類型; 三是財務人員無意行為所造成的法律風險。 根據新《會計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法定負責人或者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代襲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費人。”新《會計法》明確規定7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 1、保證會計資料質量的責任。新《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保證財務會計報告質量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3、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4、保障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的責任。新《會計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5、依法接受監督的責任。根據新《會計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接受有關監督檢查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 不得拒絕、隱匿、謊報,應當向接受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的會計師膽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報告。否則,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置會計人員的責任。根據新《會計法》第三十六條、三十八條規定,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法》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并指定會計主管人員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 代理 記帳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帳。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必須設置總會計師。總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任免程序、職責權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 債權債務 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本法所稱會計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第三十九條 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提高業務素質。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應當加強。
財務負責人承擔什么責任有風險嗎法律分析:公司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的稅務風險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以及公司高層在開票中(如果開票不是有財務知負責人開的話)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財務負責人要承擔什么風險 ,合同簽署中的財道務責任,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以及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都是財版務負責人的風險。
如果是繼任的財務負責人,一定要和前任財務負責人做好交接,并在就任的第一時間去稅務局做財務負責人信息變權更,以撇清前任遺留問題對你的法律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