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單位需要承擔責任。這是屬于工傷,可以申請工傷。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后申請評殘,評殘后申請工傷賠償,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包括醫療費、停職留薪工資、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費、殘疾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費用,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的勞動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工傷即職業傷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傷害到職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職工及家庭成員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力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勞動者在其單位工作、勞動,必然形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相互的勞動關系,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除支付勞動者工資待遇外,如果不幸而發生了事故,生成勞動者的傷殘、死亡或患職業病,此時,勞動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勞動者的這種權利是由國家憲法和勞動法給予根本保障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負主要責任算工傷嗎?勞動者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勞動者負主要責任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的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不屬于工傷。只有勞動者負有同等責任、少部分責任或不承擔責任的,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下班出車禍自己付主要責任廠子有責任沒?一、下班出車禍勞動者負主要責任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不屬于工傷,所在的單位不用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自己負主要責任算工傷嗎算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在上下班途中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擴展資料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
《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要求規定: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本人負主要責任企業承擔責任嗎勞動者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勞動者負主要責任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的,不屬于工傷。企業也不承擔責任。
只有勞動者負有同等責任、少部分責任或不承擔責任的,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下班路上出車禍自己主要責任 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