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首先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根據勞動合同法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的規定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公司應當為員工繳納社保。如果公司沒有繳納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那所有賠償項目都是公司承擔。第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果公司有繳納工傷保險,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公司承擔。第三,工傷賠償金額的多少,與傷殘級別有直接關系,從一級到十級傷殘的賠償金額都不同。因此,公司的賠償金額還要看傷殘的級別。第四,如果公司沒有繳納社保,那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都由公司承擔。第五,公司還要承擔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工傷用人單位需要賠償以下這些: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如果沒有交工傷保險,用人單位除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了要承擔以上費用外,還要支付下列費用: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綜上所述,工傷賠償公司承擔哪些我們都已經一一列出。建議大家認真觀看,多學習相關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賠償是單位承擔嗎依據《社會保險法》以及《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員工工傷發生的費用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一部分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部分為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承擔:醫療費、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費用、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承擔: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因此用人單位需承擔的是: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護理費;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用承擔以及不及時申請工傷認定的費用承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費是不是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工傷保險費不是由個人和單位共同承擔。職工本人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費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工傷保險費全部是由單位承擔。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當然不同的行業有不同的繳納標準,具體繳納方式根據相關規定既可。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中的一種,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了勞動關系之后,用人單位就應當按照規定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是為了保障不同行業的職工在發生工傷時,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基金足額支付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是違法行為,會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如果員工發生工傷,那么賠償費用只能由用人單位來承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承擔。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傷誰出錢?社保還是單位?法律分析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先由受傷者所在單位墊付。如個人先墊付后,應向公司申請報銷費用。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的,對已發生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的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向經辦機構申報結算;繼續發生的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由經辦機構向工傷保險協議合作醫療機構結算。出現事故后的醫藥費,該費用應由公司墊付,職工本人墊付的,確認工傷以后,由用人單位進行賠償時一并給付.工傷認定后,由單位申請由工傷保險進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醫保支付,工傷保險除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了要支付醫療費用外,還要按工傷級別支付一次性工傷賠償金工傷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如需二次手術的還要支付二次手術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賠償是單位賠嗎【法律分析】
不是,根據不同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的傷殘等級,賠償的項目不盡相同,主要包括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上述是否都由單位賠償,應按照實際情況進行區分處理:
1、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他項目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當然如果公司繳納的社保基數低于勞動者工資標準導致存在差額的,則相應的差額部分應該由單位承擔;
2、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
3、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但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在勞動者發生工傷后能及時補繳的,補繳后新發生的費用由社保部門和公司協商承擔,補繳之前發生的由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工傷是國家賠償還是所在單位賠償如果單位給職工購買了相應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的工傷保險的話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則在發生工傷后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就由保險經辦機構作出賠償,即由國家進行賠償。否則的話,工傷賠償就只能由企業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費用是不是都是公司承擔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