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之間海上旅客運輸。第三條 承運人在每次海上旅客運輸中的賠償責任限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一)旅客人身傷亡的,每名旅客不超過4萬元人民幣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二)旅客自帶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每名旅客不超過800元人民幣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三)旅客車輛包括該車輛所載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每一車輛不超過3200元人民幣;
(四)本款第(二)項、第(三)項以外的旅客其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他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每千克不超過20元人民幣。
承運人和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于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第四條 海上旅客運輸的旅客人身傷亡賠償責任限制,按照4萬元人民幣乘以船舶證書規定的載客定額計算賠償限額,但是最高不超過2100萬元人民幣。第五條 向外籍旅客、華僑和港、澳、臺胞旅客給付的賠償金,可以兌換成該外國或者地區的貨幣。其匯率按照賠償金給付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外匯牌價確定。第六條 本規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負責解釋。第七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飛機造成人員傷亡賠償標準為多少?飛機遇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每名旅客最高賠償不超過四十萬元。根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第三條的規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 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萬元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三)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第三條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萬元;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三)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承運人責任險最高能賠多少?以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損害和仲裁或訴訟費用賠償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的最高限額。
在認定保險責任并核定損失的條件下,保險人即可按條款規定的賠償處理方式計算賠款,具體如下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1.以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為損害和仲裁或訴訟費用賠償的最高限額,超過部分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旅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以及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仲裁或訴訟費用兩項的每次事故的賠償總金額不超過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其中人身傷亡以不超過每人的賠償限額為限。即仲裁或訴訟費用與賠償責任一并計算賠款,在賠償限額內支付,不另行計算。
2.對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后,被保險人為縮小或減少旅客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費用,應在另一個賠償限額內賠償。如果被保險人最終賠償金額超過保險賠償限額,保險人按比例分攤該費用。
3.重復保險的賠償。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索賠時,如有其他承保同樣責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責任的保險存在,保險人將按照所承擔責任限額的比例,對有關賠償按比例負責賠付。
拓展資料:
1、客運合同系《合同法》明文規定的有名合同,考察客運合同承運人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除分則有特別規定的外,當然應當適用《合同法》總則有關違約責任的規定,即客運合同承運人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同樣為嚴格責任原則。
2、在涉及對旅客的人身安全保護上,《合同法》第302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根據此條,可以認定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我國《合同法》對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旅客的人身傷亡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即承運人只要在從事運輸的過程中導致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了旅客的人身傷亡,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不以其是否具有過錯為考察要件。
3、但對于旅客自身攜帶行李、物品的損毀滅失,《合同法》第303條規定:“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此條,承運人對旅客自帶物品承擔的是過錯責任。下文就承運人的一般違約行為責任、對旅客人身傷亡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對旅客自身物品的損害賠償責任分述之。
國際條約是如何規定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沒有國際條約詳細規定所有賠償責任限額,要看涉及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的國家法律和具體情況。一般刑事責任,我國按照屬地原則-屬人原則-保護原則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的順序解決,如果是民事,要看具體合同。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內航空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以下簡稱《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制定本規定。國際貿易糾紛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航空運輸中發生的損害賠償。
第三條 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 萬元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 元;
(三)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 元。
第四條本規定第三條所確定的賠償責任限額的調整,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執行。
第五條 旅客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險的,此項保險金額的給付,不免除或者減少承運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我國我國對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規定按下列規定執行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①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6600計算單位;但是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旅客可以同承運人書面約定高于本項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②對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每公斤為17計算單位。旅客或者托運人在交運托運行李或者貨物時,特別聲明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利益,并在必要時支付附加費的,除承運人證明旅客或者托運人聲明的金額高于托運行李或者貨物在目的地點交付時的實際利益外,承運人應當在聲明金額范圍內承擔責任。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一部分或者托運行李、貨物中的任何物件毀滅、遺失、損壞或者延誤的,用以確定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的重量,僅為該一包件或者數包件的總重量;但是,因托運行李或者貨物的一部分或者托運行李、貨物中的任何物件的毀滅、遺失、損壞或者延誤,影響同一份行李票或者同一份航空貨運單所列其他包件的價值的,確定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時,此種包件的總重量也應當考慮在內。③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的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332計算單位。
飛機事故賠償標準飛機失事賠償金額確定︰對每名旅客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6600計算單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運人書面約定高于本項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計算單位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特別提款權﹔其人民幣數額為法院判決之日、仲裁機構裁決之日或者當事人協議之日承運人賠償限額是怎么規定的 ,按照特別提款權對人民幣的換算辦法計算得出的人民幣數額。
法律依據
《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16600計算單位;但是,旅客可以同承運人書面約定高于本項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本法所稱計算單位,是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的特別提款權﹔其人民幣數額為法院判決之日、仲裁機構裁決之日或者當事人協議之日,按照國家外匯主管機關規定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特別提款權對人民幣的換算辦法計算得出的人民幣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