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分為兩部分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
1、一次性喪葬費補貼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按照國家標準,是兩個月的平均工資,地方標準可以高于國家標準,是六個月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
2、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按國家標準,直系親屬人數分為6個月、9個月、12個月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當地標準可高于國家標準,供養直系親屬的一人,為死者六個月的工資;供養二人的,為死者九個月的工資;供養三人的,為死者六個月或三人以上的,為死者十二個月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有哪些補償在職職工因病死亡單位有下列補償:
1.喪葬費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在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喪葬補助費為死亡當月工資3個月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的標準發給。
2.撫恤金。烈士和因公犧牲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的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3.選屬生活補助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逮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
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企業職工因病死亡補償標準一、職工死亡后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的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二、一次性撫恤金,按下列標準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10個月,低于2000元按20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20個月,低于4000元按4000元發給。 三、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職工因病死亡賠償標準2021可以申請工亡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要求支付喪葬費、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喪葬費標準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拓展資料:領取撫恤金的人員,在被判刑收監執行期間,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刑滿釋放仍符合領取撫恤金資格的,按規定的標準享受撫恤金。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的資格,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勞動能力鑒定,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關于在職員工因病去世,單位應如何賠償!在職員工因病去世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非因工死亡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的賠償標準由各地勞動保障局/廳規定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各地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的標準有所不同,但是不得低于國家最低標準。補償分為兩部分員工病故的補償金的規定 :
1、一次性喪葬費補助:按照國家標準為兩個月平均工資,地方標準可以比國家標準高,一般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一次性直系親屬救濟費:按照國家標準,根據供養直系親屬人數,分為6、9、12個月工資標準,工資標準最低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地方標準可以比國家標準高,一般為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拓展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
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條 工人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乙款的規定,除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本企業的平均工資二個月作為喪葬補助費外,并按下列規定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供養直系親屬一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二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九個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十二個月。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非因工死亡待遇)